酒后留言炸地鐵致增派近千安保判了

“茲定于6月1日炸平龍歸地鐵,空口無憑、此書為證 ?!?月28日,曹某因酒后無聊,將這封信投入在白云區龍歸地鐵站廳乘客意見箱內,地鐵工作人員發現后向公安機關報警,警方出動大批警力進行防控 。
結果 , 曹某竟稱自己只是惡作??!法院認為,曹某這一行為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 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 。
據悉,曹某填寫的《乘客意見卡》為:茲定于6月1日炸平龍歸地鐵,空口無憑,此書為證 。請求廣州軍區協助完任務!!!
警情致使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啟動二級勤務響應,每天在常態勤務基礎上增加500警力投入,全面強化廣州地鐵212座車站的識疑盤查、巡邏防控工作 。
同時,廣州地鐵集團升級各站點安檢措施 , 全線網每天增派300名安檢員、60名保安會同車站工作人員加大安檢力度和加強巡邏防范工作,直至曹某于5月29日被抓獲 。
但曹某卻自稱:“我不是真的想炸地鐵,只是因為酒后無聊,是一個惡作劇而已!”
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無視國家法律,編造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
根據全案的情節、性質、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判決被告人曹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

酒后留言炸地鐵致增派近千安保判了

文章插圖
法官表示,地鐵作為緩解地面交通擁堵、減少路況干擾的城市重要交通工具,具有運量大、速度快、耗能少的優點 。
被告人曹某以惡作劇的形式編造虛假恐怖信息,造成社會恐慌和警力浪費,具有明顯社會危害性 。
在此呼吁人民群眾要懂法、守法 , 謹言慎行,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興起的“惡作劇”給自己惹上牢獄之災 。
延伸閱讀
1.何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指編造爆炸威脅、生物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
2.何為虛假恐怖信息?
指以發生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劫持航空器威脅、重大災情、重大疫情等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事件為內容,可能引起社會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機的不真實信息 。
3.在網絡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觸犯法律嗎?
【酒后留言炸地鐵致增派近千安保判了】觸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警情、災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來源:羊城派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趙小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