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陽明心學之“樂”和康德的“美”的對比和融合( 三 )


不論是誰,在任何時候都不應把自己和他人僅僅視為工具,而應該永遠看作自身就是目的。[5]
當自己和他人同樣作為目的時,個體的目的就消失了,因而“善”的概念來源于“無個體主觀目的”的“合目的性”之形式。道德的領域是全體的“目的”,是“目的”的王國,這和孟子“由仁義行,而非行仁義也”表達的是同樣的思想,即“善”是我們追求的目的,而不是一種手段。
反過來看,快適刺激帶來的“愉悅”卻是審美判斷力的先天基礎。如果從未體驗過“快適”,那么“愉悅”這種情感形式在人心之中就不復存在了??梢?,審美、概念認知(包括自然法則和自由法則兩個方面)、快適是三種不同層次的愉悅??爝m是愉悅的先天感受能力,而審美則是認知的基礎。
總之,以今天的思維看,中國傳統講的“樂”是可以同時包含“有目的”愉悅和“無目的”的愉悅的?!坝心康摹钡挠鋹傊校烁拍钫J知的愉悅(包括對自然法則的認知和對道德法則的認知)和物質刺激的快適。但在中國傳統思維中,忽略了“無目的”的純形式的愉悅,形成中國人基于“樂”的判斷力,與康德的審美判斷力之間存在著巨大差別,這造就了中西方不同的認知結果。
顯然,在中國傳統思維中,并沒有刻意去追求認知的“客觀性”。然而,如果把“審美”也當作是一種“樂”,那么“樂”是各種愉悅的總和,不僅有主觀的愉悅,也包含了客觀的愉悅。根據“樂”的主觀性和客觀性程度不同,我們可將“樂”粗分為四個層次,分別對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藝術認知”以及“科學認知”,見下表。
康德!陽明心學之“樂”和康德的“美”的對比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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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個體層次的“樂”是基于欲望、情感、理智產生的愉悅,修身的意義在于用情感克服欲望,用理智抑制情感,從而合于群體。
家、國層次的“樂”,是基于共同利益產生的,認知的方式是消解個體或小群體的目的,從而合于更大的群體。表現為家庭、部落、民族和國家的利益。
文化層次的“樂”,超越群體利益的精神享受,如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等意識形態。在《大學》中,表現為“明明德”、“親民”、“至于至善”等等。平天下即“明明德于天下”,顯然指的是文化推廣。
康德審美意義上的“樂”,是需要放下所有的具體“目的”,而空留“目的性的形式”,因而消除了個體主觀性,得到的是全人類的共同感,是人類的集體無意識,也是藝術和科學賴以產生的判斷力。也可以說判斷“真”的最高等級的法官最終是以“美”為判斷標準的。
基于以上分類,當我們從文化角度討論美學時,實際上討論的并非康德意義上的“美”,而是中國文化中的“樂”。所謂文化對審美的影響,不過是影響了主體對“樂”的體驗,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觀性。而在文化層次上,超越利益之后,人類有無窮多的方式去體驗精神方面的愉悅。如果把“美”定義為“樂”的旨趣,而非康德意義上的判斷力,那么中國的“審美”就其本質而言實際是“審樂”。此時,“審美”就是體驗對象在人的內心中引發的意象世界,這正是葉朗教授在《美學原理》中表達的觀點。[6]在此意義上的“美”已經脫離了直觀,進入了概念世界。思維,將深埋在心中的不同時間的記憶,加上對未來的期望,與當下的情境和心情糅合,完成審美的意象世界的構建。正如光線把遙遠的天體到當下,映入我們的眼簾的星空,并非此刻的宇宙景象,而是上百億年宇宙歷史的綜合。意象的世界是個體經歷、記憶、期望、修養的綜合,因而不可能有兩人能夠共享各自全部的“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