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用|寫別人的故事也愛用「我」,是創新還是自作多情

愛用|寫別人的故事也愛用「我」,是創新還是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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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Ono Kosuki

本文為新聞專業期刊《新聞與寫作》專欄文章 , 2022年第1期
文 | 葉偉民
不管承不承認 , 寫作者多少有些自戀 , 尤其是新手 。 我當特稿編輯那些年 , 時時面對的 , 就是洶涌澎湃的熱情 。 這不是壞事 , 但表達欲一旦破籠 , 便過猶不及 。 最常見的例子 , 就是掌握不好“我”與故事的距離 , 即使是與已無關的紀實作品 , 作者也硬給自己加戲 。
來個情景模擬 。 小明交稿了 , 神情頗為得意 , 覺得這次寫法很不俗 。 我打開郵件 , 看到這么幾段——
我的手機計步器已顯示2萬 。 全世界都在找蘇神 , 包括采訪人員的腳和觀眾的眼 。 我和三位同行分頭堵截 , 才在一處無任何標識的休息室找到他 。 蘇神用套頭衫裹個嚴實 , 只露出墨鏡和大耳機 。
那雙定制紅色跑鞋出賣了他 。 我按捺住上前采訪的心 , 我知道馬上上演的巔峰對決對中國體育意味著什么 。 我只是遠遠拍了一張照片 。 蘇神發現了我 , 點點頭 , 豎起大拇指 。
我目送蘇神走向賽場 , 他拐彎后就不見了 , 隨即傳來巨大的歡呼聲 。 我知道 , 他的表演時間到了……(后面全為第三人稱)
我把小明叫過來:“這個故事和你有關系嗎?”
小明:“沒有 , 就是去做選題 。 ”
我:“你們是朋友?”
【愛用|寫別人的故事也愛用「我」,是創新還是自作多情】小明:“不算 , 只是賽后簡單采訪了幾句 。 ”
我:“那你把自己寫進去干嘛?”
小明:“個性點啊 , 不想太老套 。 ”
我將此類寫法稱之為“作者非親非故型亂入” 。 它在新手中非常流行 , 似乎成了“創新”的法寶 , 但結果不盡如人意 。 原因不在形式新舊或文筆高低 , 而在視角混亂 。 很多寫作者只從人稱層面理解視角 , 覺得選個“你我他”就行了 , 卻忽略了視角的本質和作用 。
愛用|寫別人的故事也愛用「我」,是創新還是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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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視角 , 世界大不同 , 故事也是
誰在說?對誰說? 上述案例中我不接受小明的“創新” , 不是因為保守或代溝 , 而是他沒有換位思考:亂用視角 , 會給讀者造成怎樣的閱讀障礙——想想你打算安靜聽首歌卻遇到嘴碎的電臺主持人那種掃興和煩躁 。
視角的選擇因時因事 。 有時候 , 一個題材的適用視角是單選題 , 有時候又是多選題 。 理清這些紛繁的表象前 , 我們先來了解一些基礎認知:如何理解視角?又有哪些常見的視角?
世界上不存在零視角故事 , 除非你能窮盡所有信息 。 但即便能 , 那也只是檔案而非故事 。 我們一旦“講”故事 , 視角就誕生了 。 “我看著太陽升起”“你看著太陽升起”“他看著太陽升起”雖是同一個場景 , 但講故事的人 , 聽故事的人 , 講述的距離都是不同的 。 我們不妨將抽象的視角概念轉換為幾個問題:誰在說?對誰說?以什么形式說?以多遠的距離說?視角要解決的 , 是作者、人物和讀者之間的距離和關系 。
來看幾個作品選段——
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 , 我有九十歲了 。 雨雪看老了我 , 我也把它們給看老了 。 如今夏季的雨越來越稀疏 , 冬季的雪也逐年稀薄了 。 它們就像我身下的已被磨得脫了毛的狍皮褥子 , 那些濃密的絨毛都隨風而逝了 , 留下的是歲月的累累瘢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