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鳳|紅樓經濟|鳳姐“弄權”斂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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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國中小企業研究院研究員 。 本文有部分刪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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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麒
《紅樓夢》第十三回 , 寫到秦可卿喪歿 , 出殯鐵檻寺 , 賈府及族中諸人皆在鐵檻寺下榻 , 唯王熙鳳嫌不方便 , 住到了離鐵檻寺不遠的水月庵 。
不成想 , 在水月庵(別名“饅頭庵”)中 , 她竟在為秦可卿舉喪期間 , 接受了水月庵內一個老尼姑的請托 , 弄權枉法 , 逼人退婚 , 害死人命 , 得昧心錢銀三千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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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庵的這個老尼姑法名凈虛 , 年輕時在長安縣一庵內出家 , 入京城后仍與那邊有聯系 。
長安縣有一張姓大財主的女兒金哥 , 原本已與長安守備的兒子訂了婚 , 也已經收了守備家的聘禮 , 卻又被長安府太爺的小舅子李衙內在燒香時看上了 , 那李衙內一心要娶金哥為妾 , 打發人到張家去求親……
金哥守婚諾 , 重情義 , 一心要嫁守備之子 , 張大財主卻希望女兒嫁給有權有勢的李衙內 。 結果 , 李衙內非要娶 , 守備家也不相讓 , 不肯退婚 , 兩方面打起了官司 。
老尼凈虛得知賈府與長安節度使云老爺“最契” , 便來求王熙鳳 , 動用云老爺幫李衙內逼長安守備家退婚 , 以便成全李衙內與金哥的婚姻 。 于是 , 王熙鳳小動裙裾和嘴唇 , 便得了三千兩銀子的“好處費” 。
結果 , 由于鳳姐的干預 , 張家退婚成功 。 可性情剛烈的金哥 , 得知嫌貧愛富的父母不顧誠信、違背諾言 , 退了前夫的婚約 , 竟自縊而死 。 而守備之子聞得金哥自縊遂 , 也投水殉情 。 因而 , 王熙鳳為得三千兩銀子的“好處費” , 害死了兩條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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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書中第十五回所述的情節 , 標題為“王鳳姐弄權鐵檻寺” , 這“弄權”二字 , 頗值得玩味與斟酌 。
首先 , “弄權”是指王熙鳳玩弄權術 。 作為賈府的內務總管 , 王熙鳳正當的職責 , 是處理好府中和大觀園里的各種事務 。 但她卻透支賈府的社會地位和官場關系:
假托賈璉所囑 , 修書一封……不過兩日工夫 , 俱已辦妥 。
王熙鳳這“手” , 也伸得太長了 。
其二 , 即便是賈府的男人們 , 譬如有官職的賈政 , 也不能直接和外官串通 , 辦理民事訴訟案 。
大清律法規定 , 此類案件必須由地方官辦理 , 且必須依垂直關系行事 。 清朝廷也只有大理寺之類的機構 , 才可以過問和干預這類案子 。
王熙鳳受請托“弄權” , 不但超越了賈府職權 , 而且也觸犯了大清戒律 。 最為緊要的是 , 這種僭越弄權的做派 , 最后會使賈府付出了巨大的政治代價 。 (王熙鳳的所作所為 , 或許就是導致賈府抄家的原因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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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 , 賈府之中做這類包攬詞訟之事的絕非王熙鳳一人 。 賈璉就曾“交通”過平安州 , 得了不少好處 。 書中寫賈璉偷娶尤二姐的那些日子 , 隔三差五就往平安州跑 。 他說是受“老爺”(賈赦)支派辦一件“機密大事” , 還得到賈赦的厚賞 。 書中第六十九回這樣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