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丨短評:誰把“良心”寫入《世界人權宣言》?

來源:中國新聞網
(東西問)短評:誰把“良心”寫入《世界人權宣言》?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電 題:誰把“良心”寫入《世界人權宣言》?
中新社采訪人員安英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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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0日 , 聯合國大會以無反對票的形式通過《世界人權宣言》 , 開篇即為:“人人生而自由 , 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 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 , 并應以兄弟關系的精神相對待 。 ”主張將“良心”(conscience)寫入《宣言》者 , 是今日誕辰130周年的中國代表張彭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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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彭春
1892年4月22日 , 張彭春生于天津 , 其胞兄為著名教育家張伯苓 。 張彭春一生頗為傳奇 , 早年以庚款學生身份負笈美國 , 后協助兄長籌辦南開大學 , 培養出話劇藝術家曹禺 , 提出創立“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案……其中最為人樂道的 , 還是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中國代表的身份參與起草《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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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張彭春(圖片來自聯合國網站)
哈佛大學法學教授、美國前駐梵蒂岡大使瑪麗·安·葛蘭頓在《美麗新世界:〈世界人權宣言〉誕生記》中寫道:張彭春不僅是《宣言》起草工作的關鍵參與者 , 還在促使這一文件被聯合國大會接受的團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 正如她的研究顯示 , 張彭春將仁愛、忠恕、包容等儒家傳統思想融入《宣言》 , 更使這部人類歷史上第一部國際性權利法案成為凝結東西方文明智慧的經典 。
在討論《宣言》草案第一條款時 , 多數基督教國家代表主張載明“上帝的造物主地位”“人權由上帝賦予” 。 張彭春反復提醒 , 《宣言》應適用于世界各地并體現人類人權文化的多樣性 , 中國民眾占世界人口比例最大 , 他們的人權理念與傳統不同于基督教國家 。 若只體現西方人權文化 , 把西方的人權觀念強加于非西方國家 , 這本身就是不講人權 。
張彭春還強調 , 僅寫入“理性”也是不夠的 , 還應加上中華傳統文化中的“仁” 。 他解釋道 , “仁”的字面意思翻譯為英文是“人與人的互相體認”(two-man mindedness) , 亦可理解為英文語境下的“同情”(sympathy)或“同類意識”(consciousness of one’s fellow men) 。 后經反復討論 , 各國代表一致同意將最接近于“仁”的英文單詞conscience(良心)與reason(理性)并列 , 這才有了《宣言》著名的第一條款 。
張彭春與各國代表反復辯論、互相理解的過程本身 , 就是對孔子“和而不同”思想的生動闡釋 。 正如聯合國人權司首任司長漢弗萊(John Humphrey)對張彭春的評價:“他是一個協調藝術大師 , 擁有一整套儒家的經典名言 , 他經常能夠提供規則以使得人權委員會能夠擺脫僵局 。 ”
【|東西問丨短評:誰把“良心”寫入《世界人權宣言》?】事實上 , 將“良心”等普遍性人權理念寫入《宣言》的 , 是張彭春背后傳承數千年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讓西方人理解東方人權思想的 , 不是conscience一個單詞 , 而是16至19世紀中國和歐洲之間長達三百年的文明交往與互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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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云上邊會”在南京舉行 。 中新社采訪人員 泱波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