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

明朝永樂年間,南直隸鎮江府丹徒縣有一王姓鄉紳,早年居住城東十字街,見沿途人員往來甚眾,窮則思變,遂起造房屋數間,延攬八方客商,從此日獲進益甚多,遂成了一位金銀滿倉的富家翁。
王鄉紳二十歲娶妻潘氏,而立之年才有一子,取名王興。自此,夫妻二人對兒子嬌生慣養、溺愛異常。

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
文章插圖

王興十八歲時,王鄉紳為他求娶縣丞楊雷之女桂香為妻。這桂香知書達理、頗有姿色,每日照顧丈夫,勤謹侍奉公婆,恪守三從四德從無差錯。怎奈這王興自幼驕縱,胸無點墨,常常為些閑事與桂香犯渾。桂香已為人婦,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唯有無人處,才會偷偷落淚。
永樂二十年(公元1422年)正月十五,也是該當一段禍事應劫而生。楊縣丞為過元宵節,提前將府邸裝飾一新,走廊、院中置下了無數花燈。一大早,他便派下人去接女兒、女婿共度佳節。
傍晚,楊縣丞備下豐盛家宴,縣丞夫婦盡享天倫之樂,與桂香、王興,還有義子楊得青一起開懷暢飲。

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
文章插圖

原來,縣丞夫人生下桂香后,便再未生育,眼看丈夫無有子嗣,便想為他再續一房小妾,過個一年半載好為楊家添丁進口。怎奈,這縣丞夫妻情重,又喜孤潔清靜,且認為“有子無子都是天命,勿需庸人自擾”,遂堅決不納妾室。
恰巧,有人將一男童遺棄在縣城的太清宮內,道士們貧苦難養,遂報官處理。楊縣丞處理此事時,見男童長得端正,便領養回家做了義子。
平日里,桂香與弟弟楊得青感情甚好,兩人相差五歲,雖不是親姐弟,卻勝似親姐弟。如今酒席宴前推杯換盞,酒酣面熱之際,楊得青與姐姐愈加親昵。一旁的王興看在眼里,便覺頗不自在,又不好插言打斷,只好低頭狂飲悶酒。

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
文章插圖

家宴散后,管家和幾個有頭有臉家丁,又纏著王興賭了一會兒葉子牌。王興胡亂輸了幾吊錢后便覺酒勁上涌,借口要上廁所,閃身逃回房中。哪知,王興剛到門口,便見楊得青坐在桂香床頭,兩人正有說有笑。
王興見狀,頓時醋意大發,更覺楊得青數年前便與自己的妻子不清不楚。王興越想越氣,竟走火入魔般跑進下房,尋了一把菜刀返身來殺楊得青。得青被唬得癱軟在床,王興猛砍數刀,直到得青一動不動方才罷手。
王興草菅人命,不久便被問了斬刑,而桂香也懸梁自盡。王鄉紳夫婦遭此橫禍,老來喪子,自是凄楚萬端。潘氏整日以淚洗面,不久便染病離世。

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
文章插圖

縱是生離死別,日子終究還得照常。永樂二十二年冬,年逾五旬的王鄉紳,續娶鄉村女子姜氏為妻。次年,姜氏誕下一女,取名春嬌。王鄉紳老來得女,自是百般疼愛。
這春嬌自幼體弱多病,王鄉紳夫婦便常到五峰山藥王廟祈求護佑。說也奇怪,他們每次進香回來,春嬌身體便能安穩一陣子。因此,王鄉紳愈發覺得靈驗,從春嬌三歲開始,便每年都要上山進香,從未間斷。
時光如過隙白駒,轉眼間,春嬌已經長到了十三歲。這年又要去藥王廟進香,姜氏便對王鄉紳說,女兒已經長到,也該親自進山還個愿才行,也不枉藥王爺的多年護佑!王鄉紳深以為然,遂點頭依允。

王興$明代疑案:少女被劫,貨郎沖動招禍,縣令片語釋冤,十人被判斬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