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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什么時候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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