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給子女的財產有權要回

離婚給子女的財產有權要回嗎
離婚給子女的財產屬于父母對子女的贈與 , 贈與經父母一致同意,并交付財產后一般不得隨意要回 。如果具備法定撤銷情形可以要回 。
【離婚給子女的財產有權要回】【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 , 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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