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公司招聘女秘書要求有性生活經歷,要陪伴老板!網友:公開包養?

秘書|公司招聘女秘書要求有性生活經歷,要陪伴老板!網友:公開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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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公司招聘女秘書要求有性生活經歷,要陪伴老板!網友:公開包養?

公司招聘女秘書要求有性生活經歷 , 要陪伴老板!網友:公開包養?“你有性生活經歷嗎?我們這邊給老板招秘書是要求秘書要有性生活經歷的 , 需陪伴老板 , 月薪1萬5哦 。 ”
最近 , 重慶的陽女士在網上找工作 , 因此結識了某公司的招聘人員吳某 , 兩人互加了微信 。
加上微信之后 , 吳某讓陽女士給自己發送其生活照 , 陽女士對自己的容貌身材也挺自信 , 且認為有些公司需對未來員工的形象進行考察也較為合理 , 于是自己便精挑細選了幾張生活照發送給了吳某 。

次日 , 求職心切的陽女士便詢問吳某進展 , 吳某便向陽女士發送了招聘崗位的要求 , 其他要求還好 , 但是有一些招聘要求 , 讓我們的陽女士有點疑惑 。
【秘書|公司招聘女秘書要求有性生活經歷,要陪伴老板!網友:公開包養?】招聘要求顯示 , 應聘者要有性生活經歷 , 需協助安排處理領導工作日程、生活日常 , 與老板參加應酬和陪伴老板 , 月收入為1萬5千元 。
性生活經歷?陪伴老板?這樣的應聘要求不禁讓人想入非非 。
后來陽女士將此事曝光給媒體 , 招聘負責人面對媒體采訪時 , 直言不諱道:
我們老板就是想招類似“情人”的私人秘書 。 看到這里 , 我也想直言不諱:這樣的公司 , 這樣的老板 , 真是惡心 。

接下來 , 我們分析一下該事件中的法律問題 。
利用合法招聘的形式來掩蓋自己丑惡齷齪且下賤的目的 , 用工作掩蓋類似“包養”的事實 , 這樣的道德敗壞的老板 , 這樣毫無底線的公司 , 不僅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 我認為還需要受到法律上的懲罰!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 ,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 , 侵害其合法權益的 ,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 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 ,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用人單位這樣的招聘條件 , 無疑是在對女性職工性權益及其他人身性權利進行預備性的侵犯!斷不可行 。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 在本事件中 , 一萬五千元高薪的背后 , 是一場齷齪的交易 。 學會在紙醉金迷的世界中 , 辨別用金錢做誘餌的陷阱 , 我們才能活得健康綠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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