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交流方式就是隱藏的族群文化

【并非宏論】
東西方文化不同 , 交流方式也不同 。
謝宏
我是個愛看電影的人 , 影視里的人物常帶給我感動 。 小時候看《紅樓夢》 , 林黛玉梨花帶淚 , 楚楚動人 , 讓我癡迷 。 戲劇中也少不了哭天搶地的畫面 。 他們悲傷欲絕的樣子讓我肝腸寸斷 。 小鎮生活里我也看過不少哭戲 。 但電影散場后就放下了 , 心想那是生活必備的情節 , 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交流方式 。 年齡稍長 , 改革開放了 , 西方的影視也進來了 , 讓人分享了另一類人在傷心欲絕時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 中年在新西蘭生活 , 更是實地體驗了當地人在面對悲傷和災難的表現形式 。
緣于我這種生活經歷 , 我愛拿東西方人們交流的形式做比較 。 東西方人的文化不同 , 生活習慣自然不同 , 這些都體現在雙方交流分享的方式上 。 新西蘭人面對災難時 , 他們也驚恐 , 悲傷 , 但較能控制自己的情緒 , 痛哭流淚 , 呼天搶地 , 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 至多就是淚流滿面 , 定一定神 , 擦干眼淚 , 再繼續訴說 。 但沒有人說他或她不夠悲傷不夠傷痛 。
【生活|交流方式就是隱藏的族群文化】當年基督城大地震 , 市長是面帶笑容做新聞發布會 , 沒有人譴責他不夠莊重或同情心不夠 , 反被贊揚鎮定自如 , 處理得當 。 我還發現人們生活中似乎只分享快樂 , 極少分享不高興的事情 。 偶爾不小心提及傷心的事情 , 會說聲“對不起” 。 對此我十分不解 , 難道傷心的事不能分享嗎?朋友說 , 對方沒義務替你承擔你的壞心情 。 這種說法讓我很是吃驚 。
后來我發現媒體上發出來的故事主角的照片 , 都是陽光滿面或滿臉笑容的 , 起碼端莊得體 。 剛經歷過悲傷或重大打擊的人 , 在公眾場合露面 , 必定也事先收拾過一番 。 一句話 , 人們注重形象 , 這是一種自尊的表現 。
東方的則不同 , 向公眾訴說的時候 , 樣子盡量悲傷 , 痛不欲生 , 在公眾場合里 , 越虛弱越悲傷越能獲得同情和支持 。 比如受害者訴說冤情的時候 , 拉橫幅 , 寫大字 , 在公眾面前呼天搶地 , 耍瘋打滾 。 凡此種種 , 可謂司空見慣了 。 此時弱者的樣子更能獲得別人的同情支持 。
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 , 我在新西蘭遛狗 , 我家的狗把別人家的狗咬了 , 我責罵還打了我家的狗 , 對方罵我是傻子 。 當時我不明白他罵的原因 , 后來才明白 , 他是罵我打了自家的狗狗 。 其實這種做法 , 也體現在我們教育孩子方面 , 在中國 , 當自家的孩子與別家的孩子有沖突時 , 家長往往會先責怪自家的孩子 。
一則訪談節目里 , 有港臺生活背景的嘉賓被問到 , 港臺兩地給他印象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 嘉賓用港臺交警執法做例子來說明 。 他說臺警執法時 , 按“情 , 理 , 法”先后次序來考慮 , 先講“人情” , 再講“道理” , 最后才講“法律”;港警執法次序是按“法 , 理 , 情”來考慮的 , 先講“法律” , 再講“道理” , 最后才講“人情” 。 究其原因 , 是東方的文化里 , 是先講人情的 , 再講道理 , 最后才講法律;香港則緣于英殖民統治留下的一套司法系統 , 按西方的文化習慣 , 凡事先講“法律” , 再講“道理” , 最后才講“人情” 。
東西方文化不同 , 交流方式也不同 , 大致可以歸納為 , 西方人更尊重規則 , 尊重強者 , 講克制理性 , 關心對方的感受 , 注重實質內容 。 而東方則重視人情和倫理 , 感性 , 講面子 , 容易將事情推至極端 。 從這兩種交流方式可以看出 , 交流方式就是隱藏的族群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