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表示方法

集合的四種表示方法是什么?

集合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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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法、描述法、圖像法、符號法 。1、列舉法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 。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舉法還包括盡管集合的元素無法一一列舉,但可以將它們的變化規律表示出來的情況 。2、描述法描述法的形式為{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 。設集合S是由具有某種性質P的元素全體所構成的,則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屬性的方法來表示集合:S={x|P(x)} 。3、圖像法圖像法,又稱韋恩圖法、韋氏圖法,是一種利用二維平面上的點集表示集合的方法 。一般用平面上的矩形或圓形表示一個集合,是集合的一種直觀的圖形表示法。4、符號法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號表示,如: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Z:整數集合{…,-1,0,1,…}、Q:有理數集合、Q+:正有理數集合、Q-:負有理數集合、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 。擴展資料一、集合的表示假設有實數x < y:[x,y] :方括號表示包括邊界,即表示x到y之間的數以及x和y;(x,y):小括號是不包括邊界,即表示大于x、小于y的數 。二、集合的特性1、確定性給定一個集合,任給一個元素,該元素或者屬于或者不屬于該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許有模棱兩可的情況出現。2、互異性一個集合中,任何兩個元素都認為是不相同的 , 即每個元素只能出現一次 。有時需要對同一元素出現多次的情形進行刻畫 , 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許出現多次 。3、無序性一個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 , 元素之間是無序的 。集合上可以定義序關系 , 定義了序關系后 , 元素之間就可以按照序關系排序 。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間沒有必然的序 。三、交并集1、交集定義:由屬于A且屬于B的相同元素組成的集合,記作A∩B(或B∩A) , 讀作“A交B”(或“B交A”) , 即A∩B={x|x∈A,且x∈B},如右圖所示 。注意交集越交越少 。若A包含B,則A∩B=B,A∪B=A。如:集合 {1,2,3} 和 {2,3,4} 的交集為 {2,3} 。即{1,2,3}∩{2,3,4}={2,3} 。2、并集定義:由所有屬于集合A或屬于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記作A∪B(或B∪A),讀作“A并B”(或“B并A”) , 即A∪B={x|x∈A,或x∈B} , 如右圖所示 。注意并集越并越多 , 這與交集的情況正相反 。如:集合{1, 2, 3} 和 {2, 3, 4} 的并集是 {1, 2, 3, 4} 。數字 9 不屬于質數集合 {2, 3, 5, 7, 11, …} 和偶數集合{2, 4, 6, 8, 10, …} 的并集 , 因為 9 既不是素數 , 也不是偶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集合
集合的表示法怎么理解?.,.

自己的話不太準確 。。所以搜的、 。。我的經驗覺得除了列舉法之外 。。其他幾種不怎么用、、、
圖示法在解決確定哪部分有哪些有幫助 。集合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
(1)列舉法:將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出來(在列舉時不考慮元素的順序),并且寫在大括號內的一種表示集合的方法 。
(2)描述法:在大括號內先寫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再劃一條豎線,在豎線后面寫上集合中元素所共同具有的特性的一種表示集合的方法,格式為{x∈A|
P(x)} 。
(3)圖示法:用平面區域來表示集合之間關系的方法,所用圖叫文氏圖 。如圖,

講解:
1、列舉法指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號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x
2
-1=0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 , 53,… , 100},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 , 5,7,…}
 ?。?)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
2、描述法指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于這個集合,并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號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為{x∈A|
P(x)}
含義是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
例如,不等式 x-3>2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x∈R|x-3>2} 或{x|x-3>2}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為:{x|
x是直角三角形}
。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于10
4
的實數}
 ?。?)錯誤表示法:{實數集};{全體實數}

集合的表示方法這是錯誤的表述
{x^2=0}表示一個集合中只有一個元素,這個元素是x^2=0,而不是0
正確表述應該是0∈{x|x^2=0} 。
{x|x^2=0}這個集合表示x^2=0時x的值,所以解出來x=0,所以0就是這個集合中的元素 。

方程組 X+Y=2; X-2Y=-1的解集可不可以表示為{(X,Y)|(1,1)}
這個表述是正確的,方程組的解集就是幾個函數所表示的圖像的交點 。
另外也可以表示為{(1,1)}

集合的幾種表示方法 要求舉例集合的表示方法及列舉法定義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哪三種?我就學了兩種啊 , 是不是記錯了 。1 特征性質描述法,2 列舉法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哪三種?
集合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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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集合的方法通常有四種 , 即列舉法、描述法、圖像法和符號法。1,列舉法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 [7]。例如 , 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2 , 描述法描述法的形式為{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 。設集合S是由具有某種性質P的元素全體所構成的,則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屬性的方法來表示集合:S={x|P(x)} 。例如,由2的平方根組成的集合B可表示為B={x|x2=2} 。而有理數 和正實數集則可以分別表示為和。3,圖像法圖像法,又稱韋恩圖法、韋氏圖法,是一種利用二維平面上的點集表示集合的方法 。一般用平面上的矩形或圓形表示一個集合 , 是集合的一種直觀的圖形表示法。4,符號法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號表示,舉例如下: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N*或N+:正整數集合{1,2,3,…}Z:整數集合{…,-1,0,1,…}Q:有理數集合Q+:正有理數集合Q-:負有理數集合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R+:正實數集合R-:負實數集合C:復數集合∅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擴展資料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對象 。集合論的基本理論創立于19世紀,關于集合的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最原始的集合論)中的定義 , 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 , 集合里的“東西”則稱為元素 ?,F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資料來源:集合(數學概念)_百度百科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哪三種?1.列舉法:如果一個集合是有限集,元素又不太多,常常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列舉出來,寫在花括號內表示這個集合,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舉法 。
2.描述法:在集合I中,屬于集合A的任意元素x都具有性質p(x),而不屬于集合A的元素都不具有性質p(x),則性質p(x)叫做集合A的一個特征性質,于是集合A可以表示如下:{x∈I|
p(x)
}
,它表示集合A是由集合I中具有性質p(x)的所有元素構成的 。這一表示方法叫做特征性質描述法,簡稱描述法 。
3.圖示法

集合有幾種表示方法?求正確答案 。兩種:列舉法;描述法 。
① 列舉法:{ 1 , 2,3 } , { a,c } 。
② 描述法:{ x | x = 2n - 1,n∈Z }
={ x | x 是奇數 }={ 奇數 } 。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幾種主要有兩種方法
1.列舉法 。
用花括號括起來 。如我們可以把“地球上的四大洋”組成的集合表示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
2.描述法 。
在花括號內先寫上表示這個集合元素的一般符號及取值(或變化)范圍,再畫一條豎線,在豎線后寫出這個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如x-3<7的解集可表示為D={xER|x<10} 。(E是屬于符號)
另外還有圖示法(Venn圖)﹕為了形象表示集合,我們常常畫一條封閉的曲線(或者說圓圈),用它的內部表示一個集合 。
還有自然語言法

希望可以幫到你、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四種,請問是哪4種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四種:列舉法,描述法,圖示法,符號表示法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幾種?列舉法描述法區間

集合的幾種表示方法 要求舉例
集合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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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舉法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 [7]。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 , 如此等等 。列舉法還包括盡管集合的元素無法一一列舉,但可以將它們的變化規律表示出來的情況 。如和2、描述法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稱為描述法 。具體方法是:在花括號內先寫上表示這個集合元素的一般符號及取值(或變化)范圍 , 再劃一條豎線,在豎線后寫出這個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例如,由2的平方根組成的集合B可表示為B={x|x2=2} 。3、圖像法圖像法,又稱韋恩圖法、韋氏圖法,是一種利用二維平面上的點集表示集合的方法 。一般用平面上的矩形或圓形表示一個集合 , 是集合的一種直觀的圖形表示法 。4、符號法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號表示 , 舉例如下: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 。擴展資料一、描述法表示集合注意:1、寫清楚該集合代表元素的符號.例如,集合{x∈R|x<1}不能寫成{x<1} 。2、所有描述的內容都要寫在花括號內.例如,{x∈Z|x=2k},k∈Z,這種表達方式就不符合要求,需將k∈Z也寫進花括號內,即{x∈Z|x=2k,k∈Z} 。3、在通常情況下,集合中豎線左側元素的所屬范圍為實數集時可以省略不寫.例如,方程x2-2x+1=0的實數解集可表示為{x∈R|x2-2x+1=0} , 也可寫成{x|x2-2x+1=0} 。二、幾種描述法的敘述的集合的差異:①A={x|y=x2+1};②B={y|y=x2+1};③C={(x , y)|y=x2+1} 。1、由于三個集合的代表元素互不相同,故它們是互不相同的集合 。2、集合A={x|y=x2+1}的代表元素是x , 且x∈R,所以{x|y=x2+1}=R , 即A=R;集合B={y|y=x2+1}的代表元素是y,滿足條件y=x2+1的y的取值范圍是y≥1,所以{y|y=x2+1}={y|y≥1} 。3、集合C={(x,y)|y=x2+1}的代表元素是(x,y),是滿足y=x2+1的數對.可以認為集合C是坐標平面內滿足y=x2+1的點(x , y)構成的集合,其實就是拋物線y=x2+1的圖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集合
集合的含義與表示方法含義:集合是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 。

表示:集合常用大寫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 , C…而對于集合中的元素則用小寫的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c…拉丁字母只是相當于集合的名字,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 。將拉丁字母賦給集合的方法是用一個等式來表示的,例如:A={…}的形式 。等號左邊是大寫的拉丁字母,右邊花括號括起來的 , 括號內部是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數學元素 。

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



希望可以幫到您,很榮幸為您服務

集合與集合的表示方法數學集合
在數學上是一個基礎概念 。什么叫基礎概念?基礎概念是不能用其他概念加以定義的概念,也是不能被其他概念定義的概念 。集合的概念,可通過直觀、公理的方法來下“定義” 。
集合是把人們的直觀的或思維中的某些確定的能夠區分的對象匯合在一起,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或稱為單體),這一整體就是集合 。組成一集合的那些對象稱為這一集合的元素(或簡稱為元) 。
現代數學還用“公理”來規定集合 。最基本公理例如:
外延公理:對于任意的集合S1和S2,S1=S2當且僅當對于任意的對象a , 都有若a∈S1 , 則a∈S2;若a∈S2,則a∈S1 。
無序對集合存在公理:對于任意的對象a與b,都存在一個集合S,使得S恰有兩個元素,一個是對象a,一個是對象b 。由外延公理 , 由它們組成的無序對集合是唯一的,記做{a,b} 。由于a,b是任意兩個對象,它們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 。當a=b時 , {a,b} , 可以記做或,并且稱之為單元集合 。
空集合存在公理:存在一個集合,它沒有任何元素 。
一、集合的概念
一定范圍的,確定的 , 可以區別的事物,當作一個整體來看待 , 就叫做集合,簡稱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簡稱元 。如(1)阿Q正傳中出現的不同漢字(2)全體英文大寫字母 。任何集合是它自身的子集.
元素與集合的關系:
元素與集合的關系有“屬于”與“不屬于”兩種 。
集合的分類:
并集:以屬于A或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并(集) , 記作A∪B(或B∪A) , 讀作“A并B”(或“B并A”),即A∪B={x|x∈A,或x∈B}
交集: 以屬于A且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交(集),記作A∩B(或B∩A) , 讀作“A交B”(或“B交A”) , 即A∩B={x|x∈A,且x∈B}
例如,全集U={1 , 2,3,4 , 5} A={1,3,5} B={1,2,5}。那么因為A和B中都有1,5,所以A∩B={1,5}。再來看看,他們兩個中含有1,2,3,5這些個元素,不管多少,反正不是你有,就是我有 。那么說A∪B={1 , 2 , 3,5} 。圖中的陰影部分就是A∩B 。
有趣的是;例如在1到105中不是3,5 , 7的整倍數的數有多少個 。結果是3,5,7每項減1再相乘 。48個 。
無限集: 定義:集合里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無限集
有限集:令N*是正整數的全體,且N_n={1,2,3,……,n},如果存在一個正整數n,使得集合A與N_n一一對應,那么A叫做有限集合 。
差:以屬于A而不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差(集)
注:空集包含于任何集合 , 但不能說“空集屬于任何集合”.
補集:屬于全集U不屬于集合A的元素組成的集合稱為集合A的補集 , 記作CuA,即CuA={x|x∈U,且x不屬于A}
空集也被認為是有限集合 。
例如 , 全集U={1,2,3 , 4,5} 而A={1,2,5} 那么全集有而A中沒有的3,4就是CuA,是A的補集 。CuA={3,4} 。
在信息技術當中,常常把CuA寫成~A 。
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叫有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叫無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記做Φ ??占侨魏渭系淖蛹?nbsp;, 是任何非空集的真子集,任何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 , 子集、真子集都具有傳遞性 。
『說明一下: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時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則 A 稱作是 B 的子集,寫作 A B 。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于 B,則 A 稱作是 B 的真子集,寫作 A B 。
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
二、集合元素的性質
1.確定性:每一個對象都能確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沒有確定性就不能成為集合,例如“個子高的同學”“很小的數”都不能構成集合 。這個性質主要用于判斷一個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 。
2.互異性:集合中任意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對象 。如寫成{1,1,2},等同于{1,2} 。互異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沒有重復,兩個相同的對象在同一個集合中時 , 只能算作這個集合的一個元素 。
3.無序性:{a,b,c}{c,b,a}是同一個集合 。
4.純粹性:所謂集合的純粹性,用個例子來表示 。集合A={x|x<2},集合A 中所有的元素都要符合x<2 , 這就是集合純粹性 。
5.完備性:仍用上面的例子,所有符合x<2的數都在集合A中 , 這就是集合完備性 。完備性與純粹性是遙相呼應的 。
集合有以下性質:若A包含于B,則A∩B=A , A∪B=B
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
1.列舉法﹕常用于表示有限集合,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號內﹐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舉法 。{1,2,3,……}
2.描述法﹕常用于表示無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屬性用文字﹐符號或式子等描述出來﹐寫在大括號內﹐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 。{x|P}(x為該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屬性)如:小于π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表示為:{x|0<x<π}
3.圖式法(Venn圖)﹕為了形象表示集合,我們常常畫一條封閉的曲線(或者說圓圈),用它的內部表示一個集合 。
三、常用數集的符號
(1)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
(2)非負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 , 也稱正整數集,記作N+(或N*)
(3)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稱作整數集,記作Z
(4)全體有理數的集合通常簡稱有理數集,記作Q
(5)全體實數的集合通常簡稱實數集,記作R
(6)復數集合計作C
集合的運算:
集合交換律
A∩B=B∩A
A∪B=B∪A
集合結合律
(A∩B)∩C=A∩(B∩C)
(A∪B)∪C=A∪(B∪C)
集合分配律
A∩(B∪C)=(A∩B)∪(A∩C)
A∪(B∩C)=(A∪B)∩(A∪C)
集合德.摩根律
Cu(A∩B)=CuA∪CuB
Cu(A∪B)=CuA∩CuB
集合“容斥原理”
在研究集合時,會遇到有關集合中的元素個數問題,我們把有限集合A的元素個數記為card(A) 。例如A={a,b,c} , 則card(A)=3
card(A∪B)=card(A)+card(B)-card(A∩B)
card(A∪B∪C)=card(A)+card(B)+card(C)-card(A∩B)-card(B∩C)-card(C∩A)+card(A∩B∩C)
1885年德國數學家,集合論創始人康托爾談到集合一詞,列舉法和描述法是表示集合的常用方式 。
集合吸收律
A∪(A∩B)=A
A∩(A∪B)=A
集合求補律
A∪CuA=S
A∩CuA=Φ
設A為集合,把A的全部子集構成的集合叫做A的冪集
德摩根律: A-(BUC)=(A-B)∩(A-C)
A-(B∩C)=(A-B)U(A-C)
~(BUC)=~BU~C
~(B∩C)=~B∩~C
~Φ=E ~E=Φ

集合常用的表示方法有( )和( )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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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數學符號表示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系?集合的概念
一定范圍的 , 確定的,可以區別的事物 , 當作一個整體來看待,就叫做集合 , 簡稱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簡稱元 。如(1)阿Q正傳中出現的不同漢字(2)全體英文大寫字母 。任何集合是它自身的子集.
元素與集合的關系:
元素與集合的關系有“屬于”與“不屬于”兩種 。
集合的分類:
并集:以屬于A或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并(集),記作A∪B(或B∪A),讀作“A并B”(或“B并A”),即A∪B={x|x∈A,或x∈B}
交集:
以屬于A且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交(集),記作A∩B(或B∩A),讀作“A交B”(或“B交A”),即A∩B={x|x∈A,且x∈B}
差:以屬于A而不屬于B的元素為元素的集合稱為A與B的差(集)
注:空集包含于任何集合,但不能說“空集屬于任何集合”.
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叫有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叫無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記做Φ ??占侨魏渭系淖蛹?,是任何非空集的真子集,任何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子集,真子集都具有傳遞性 。
『說明一下: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時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則
A
稱作是
B
的子集 , 寫作
A
??
B 。若
A

B
的子集,且
A
不等於
B,則
A
稱作是
B
的真子集,寫作
A
??
B 。
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br>集合的性質:
確定性:每一個對象都能確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沒有確定性就不能成為集合,例如“個子高的同學”“很小的數”都不能構成集合 。
互異性:集合中任意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對象 。不能寫成{1,1,2},應寫成{1,2} 。
無序性:{a,b,c}{c,b,a}是同一個集合 。
集合有以下性質:若A包含于B,則A∩B=A,A∪B=B
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
1.列舉法:常用于表示有限集合,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舉出來 , 寫在大括號內,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舉法 。{1,2 , 3,……}
2.描述法:常用于表示無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屬性用文字,符號或式子等描述出來,寫在大括號內 , 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 。{x|P}(x為該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 , P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屬性)如:小于π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表示為:{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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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與集合的符號含義:一般地,我們把研究對象統稱為元素,把一些元素組成的總體叫做集合(簡稱集).那么就是說,集合是因研究對象產生的.要有集合,首先要有研究對象,沒有要研究對象,就沒有集合.或者,這些對象,元素不是我們要研究的,那么,就不用給這些歸類.不用套上集合這個冠子.
如果按這樣的推理,按這樣的說法的話.書中例子(5)所有的正方形.可以歸為集合,也可以不歸為集合,因為有沒有研究它決定了是否可以產生集合.換過頭來向,既然已經給出了,你說這是不是意味著要研究它,當然不是研究每個正方形,不可能嘛.是研究它的性質,用途等等.這樣,拋開書本上的內容,按我們自己深層次地挖掘,是不是可以構成集合呢?我想,到這兒也許只說了集合含義的一方面.
另一個方面,我們學習集合就要用到它.在生活中,任何東西都可以用集合整理,我們并不是想要去研究它,只是想整理,整理.這樣整理的效果是應該很不錯的.而學習數學,既然用在學習數學中,那書本上這個含義也可以理解為定義!對,我們就是要研究它,研究元素,給出了就不必有爭議,所以"所有的正方形"可以構成集合!
綜上,從含義這理解,它能成為集合.但還是覺得有爭議.
一個給定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也就是說,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復出現的.
那么,既然研究它,就不研究重復的了.有道理,接下來我們想,那所有的正方形中肯定有一模一樣的,根據限制條件,它就不能成為集合啊!
書上又問"我guo的小河流"元素的全體是否組成集合?我們想啊,小河流無數條,而且我們要研究它,不研究,只歸類,是啊,那它就成為集合.因為含義中那兩個關鍵字落在總體上,所以集合是歸類邏輯.有限制條件的歸類邏輯.所以所有的正方形沒有過去限制條件這一關而不能構成集合.

集合常用的表示方法有( )和( )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如果滿意請點擊右上角評價點【滿意】即可~~你的采納是我前進的動力~~答題不易..祝你開心~(*^__^*) 嘻嘻……

集合的表示法常用的有列舉法和什么法
集合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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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表示法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描述法是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 。描述法的定義﹕常用于表示無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屬性用文字﹐符號或式子等描述出來﹐寫在大括號內﹐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 。優點:省時省力,概括性強 。缺點:較為抽象,不利于判斷選擇 。除描述法外,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還有列舉法 。擴展資料{x|P}(x為該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屬性)如:小于π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表示為:{x|0<x<π} 。{x|P}(x為該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屬性)如:小于π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表示為:{x|0<x<π} 。
常用的集合表示方法有哪些?【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
1.列舉法:常用于表示有限集合 , 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號內 , 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舉法 。{1,2,3,……}
2.描述法:常用于表示無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屬性用文字,符號或式子等描述出來,寫在大括號內,這種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 。{x|P}(x為該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為這個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屬性)如:小于π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表示為:{x|0<x<π}
3.圖示法(Venn圖):為了形象表示集合,我們常常畫一條封閉的曲線(或者說圓圈),用它的內部表示一個集合 。
4.自然語言(不常用)
參考資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52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