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尚志$莫言給兩位抗日烈士題寫碑文后,引發了批評,難道他不夠格?( 二 )


趙尚志$莫言給兩位抗日烈士題寫碑文后,引發了批評,難道他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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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過講述駭人聽聞的故事之外,莫言還是一名超級“地域黑”,當然,他黑的不是其它地方,恰恰是自己的家鄉。莫言在1986年出版的《紅高粱》里寫道:高密東北鄉無疑是地球上最美麗最丑陋、最超脫最世俗、最圣潔最齷齪、最英雄好漢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愛的地方。一個人連生他養他的家鄉都能描寫成這個樣子,真想不到他會用怎樣的詞匯和句子來抹黑其它地方。西方人喜歡丑化我們,他們看到莫言這樣寫,心里肯定會偷著樂。俗話說:兒不嫌母丑。對一個人來說,國家就是母親,莫言這樣描寫母親,不由得會讓人們懷疑他的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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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莫言沒有書法功底,不懂用筆和章法,寫的字看起來張牙舞爪,卻喜歡到處顯擺,這明顯是侮辱了書法的神圣。書法是國粹,也是藝術,審美是它的本質。若把書法寫成涂鴉,向人們傳播庸俗,這樣的書法要它何用。況且,寫在重要場所的書法,代表了這個地方的形象和文化,題字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應該由德高望重的大書法家執筆來寫,才比較匹配。莫言的書法既沒有個人風格,也不具備藝術美感,讓他題寫,不但侮辱了書法,也降低了這些場所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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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事論事,這兩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足以成為批評莫言的理由。首先,莫言寫的是小說而不是新聞,寫小說時為了取得藝術效果,作家往往會使用許多修辭手法,甚至會加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如果把小說當作歷史事件和真實新聞來看待,顯然是錯誤的。況且,文學有權利來描寫苦難和丑惡,如果認為這類文學是糟粕,那么,對文學的理解就太膚淺了。魯迅先生的大部分小說里描寫的是苦難和丑惡,但并不影響魯迅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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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人們邀請莫言來題字,看重的是莫言在文化界巨大的影響力,借助莫言的知名度,完全可以提升場館的人氣,這樣做是雙贏的事情,并沒有什么不妥。至于說莫言搶了書法家的飯碗,完全是一種“酸葡萄心理”在作怪,歷史上,哪一位著名文人不寫字,名人的字在歷史上被當作墨寶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說,請放過莫言吧,他是當代為數不多的有良知、有擔當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