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行車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行車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行車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行車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行車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文章插圖
1、起吊物品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并根據起吊物重量正確選擇行車(5、10、20噸) , 按要求對行車和吊具狀況進行檢查 , 確認其處于正常狀態 。
2、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負荷達到最大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
3、起吊物品時要正確選用吊具,確認所選的吊具適用并能承載被吊物品 , 嚴禁超載 。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環或其他規定的承載處,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后方可起吊;檢查并確認吊高、鋼索夾角等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 。
5、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生事故 。
6、操作人員要正確選用鋼絲繩或吊裝帶,吊物時需用吊環時,一定確保吊環旋緊牢固方可操作 。
7、起吊時必須使吊鉤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側向斜吊、拉拽受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擋啟動,起吊平穩后換快速擋 。
8、行車搬運物品時,要使受吊物在行車行線內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嚴禁將吊載物從人頭上或重要設備上通過;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時,一定要在吊物下面采取牢固可靠的支撐措施 。
9、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起吊不得靠極限位置限制器達到停車的目的 。
10、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需單獨使用 , 不準同時起吊兩個物體 。
11、吊物上嚴禁有人或其他浮放物品 。
12、在整個起吊、搬運過程中 , 操作者和指揮者相互配合,隨時觀察受吊物四周情況,保證人員、物品和設備的安全 。
13、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操作人員不能離開,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
14、行車操作人員和扶重人員作業時應帶安全帽,操作人員不要帶手套 , 手要相應的干凈,避免污垢進入按鈕里面 。
15、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在行車檢修時 , 總開關應切斷 , 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
16、行車運行中如發現異常響聲、誤動作和操作失靈等情況,要及時切斷電源,迅速上報相關負責人,盡快排除故障和隱患 。
17、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靠墻或兩側 , 并將吊鉤升至一定高度,將操作手柄關閉,切斷電源 , 整理好吊具 。
18、堅持定期檢修和維護保養 , 保證設備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