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合同_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內容有哪些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是否需要貼印花稅不貼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 , 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律師事務所與客戶簽定提供法律服務方面的代理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收范圍,不繳納印花稅,更不能按技術服務合同繳納印花稅

法律服務合同_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內容有哪些

文章插圖
擴展資料:
法律服務所業務范圍
1、應聘擔任法律顧問:擔任本轄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個人合伙組織及公民的法律顧問;
2、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審查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服務文書,參與協商和談判,參與協調、仲裁活動,申請行政復議,代理合作、擔保、分家析產等單項民事、經濟法律事務等;
4、主持調解糾紛、經濟、勞動爭議、生產經營性糾紛及具有財產利益性質的民間糾紛;
5、解答法律咨詢:解答法律問題、各項具體法律事務的方法和途徑及政策咨詢;
6、代寫法律事務文書:訴訟法律事務、非訴訟法律事務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7、協助辦理公證:協助開展證前服務、辦理公證申請、辦證過程中的有關事項及證后服務;
8、辦理鑒證:在積極開展協辦公證業務的基礎上,應當事人的申請,可以對一些內容單一、權責明確、標的額小、履行期短的協議或合同給予審查和證明 , 并監督協議或合同的履行;
【法律服務合同_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內容有哪些】9、協助司法助理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他有關業務工作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合同與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法律服務合同是指不包含涉訴涉仲涉調事務的代理合同,一般是框架合同或某非訴業務所簽訂的法律服務合同,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或公司上市法律服務合同 。
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顧名思義 , 是因具體涉訴涉仲涉調案件處理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 是就涉訴個案所簽訂的 。
所以索要律師費,看索要的是什么律師費,具體區分如上 。
常年法律服務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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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勇成網絡
常年法律服務的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乙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 , 共同遵守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商、調解;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知識;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1、乙方委派與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
法律服務協議與民事委托合同的定義有區別嗎法律服務的范圍廣,不光民商事方面,還包括刑事方面以及平時的法律咨詢 。而委托合同僅僅就一個具體事情的委托,比如就某個案件委托律師代理 。
委托合同與法律服務合同的區別《合同法》第396條規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 , 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而法律服務合同 , 取決具體的于合同內容,可以被定性為不同的合同類型 。
第一,如果合同約定由律師事務所(或律師)處理合同當事人相關事宜(比如代理案件),則此類法律服務合同屬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種 。第二,如果合同約定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僅就某一特定問題向合同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 , 則此類合同屬于咨詢服務合同,可以適用《合同法》總則并參照分則或者其他法律中類似的規定 。
僅供參考 。
公司為什么要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律師法》第26條規定:“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 , 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
企業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是基于一種具有廣泛性的經營和商務活動的需要 。一般來說,企業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都離不開法律工作,但就其企業對律師法律服務需求的迫切程度來看,決定企業是否需要聘請法律顧問的重要因素有:
1、法律業務的類型 。法律業務的類型決定其法律事務的復雜性 。法律事務越復雜 , 其決策行為越需要得到法律顧問的幫助 。
2、法律業務的數量 。一般而言 , 法律事務的數量越多 , 越需要精于法律的律師來處理 。
3、企業的規模和效益 。毫無疑問,企業的規模與效益是決定是否聘請律師,聘請多少律師擔任法律的重要因素 。
4、經營者對企業發展的設計 。一個需要擴大規模或者調整結構或者尋求變化的企業較之一個按部就班、保持現狀的企業更需要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
5、管理者對法律服務的評價 。如果管理者認為,聘請法律顧問對企業的業務質量將有所提高,他將會聘請法律顧問 。反之,則不會聘請法律顧問 。
6、獲得法律服務的費用和質量 。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的優劣,收取費用的多少是決定企業聘請律師的一個重要因素 。
總而言之,企業是否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依據自身經營和商務活動的實際需要,綜合各種因素,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
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凡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和個人 , 都必須同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聘請合同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內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稱;
2、聘請雙方的名稱、地址;
3、應聘方指派的律師的姓名、職務等個人情況;
4、顧問律師的職責范圍;
5、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
6、聘任期限;
7、聘請方為顧問律師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證;
8、聘方的付酬辦法,即聘方聘請顧問律師的費用標準、結算方式、結算時間等;
9、律師參與訴訟、仲裁等活動是否另行收費,另行收費的優惠規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11、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2、違約責任和處理辦法;
13、雙方簽署合同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同簽訂的時間 。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內容有哪些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 ,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 , 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 , 及時完成委托事項 , 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 , 由甲方自行承擔 。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 。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10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10年3月1日前付清 。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 , 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10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 , 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 , 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
本合同期滿后 , 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 , 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 。以郵寄方式的 , 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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