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公司法_新公司法的主要內容

請問最新的公司法是哪一版?2017年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于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修訂 , 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年最新公司法共修改了12個條款 ,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等 。
《公司法》的最新法律規定是什么?你好 , 吳律師為你解答 。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修改了修改了12處條文,下面為您一一解讀新公司法修改過的內容 。
一、新公司法刪去第七條第二款中的“實收資本” 。
解讀:
實收資本不再是公司登記的記載事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需要按照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 即注冊資本的大小依然從某個方面決定了這家公司的資金實力和可以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注冊資本越大,股東在其認繳注冊資本范圍內承擔的責任也越大 。
所以不能因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改為認繳制,就不切實際任意認繳 。
二、新公司法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
解讀:
有限公司不再設法定最低注冊資本,也就是說,現在可以一元錢注冊一家有限公司 。但并沒有明確規定首次至少必須繳付1股 。
三、新公司法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解讀:
對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主要是證券法對證券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商業銀行法對設立商業銀行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保險法對保險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有關設立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等 。
四、新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
解讀:
因公司法本次修訂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貨幣出資百分三十也自然失去意義 。
一些有技術背景的創業人士不再為拿技術出資但是礙于需要百分之三十的現金配套而在設立公司上為難 。修改后全部用技術出資或者其他可以評估的實物出資均可成為現實 。
五、新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 。
解讀:
公司設立出資必須經過會計師驗資的規定將徹底成為歷史 , 設立公司的費用大大減少 , 除了登記費用外,設立公司基本沒什么其他費用 。
六、新公司法將第三十條改為第二十九條,修改為:“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br /> 解讀:
股東出資將依照其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進行登記,股東依據公司章程繳足認繳的出資后,直接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請登記即可,不需要進行驗資 。
繳納注冊資本不需開戶、驗資 , 程序更為簡單 。
七、新公司法刪去第三十三條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資額” 。
解讀:
股東出資需要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事項不再包括其出資額,只需依照其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進行登記 。
八、新公司法刪去第五十九條第一款 。
解讀:
取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勵進行創業 。
九、新公司法將第七十七條改為第七十六條,并將第二項修改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
解讀:
股份公司與有限公司原來主要區別之一是最低注冊資本的不同 , 公司法修訂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有限公司為人合性、股份公司為資合性,另外一個區別則是人數不同以及設立方式不同 。
十、新公司法將第八十一條改為第八十條,并將第一款修改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 , 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br /> 第三款修改為:“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r /> 解讀:
股份公司發起設立時需要考慮后續融資的可能性,在發起人未繳足前不得再次募資 , 即不能引入其他股東 。
十一、新公司法將第八十四條改為第八十三條,并將第一款修改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 , 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
第三款修改為:“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br /> 解讀:
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繳納出資,而不是原公司法規定以實際出資額要向其他已經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十二、新公司法刪去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款 。
新公司法規定 , 出資額度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多少?新公司法沒有出自額度的規定了 。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認繳制 ?!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最新的公司法_新公司法的主要內容

文章插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第二十七條:
【最新的公司法_新公司法的主要內容】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 , 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 , 核實財產 , 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參考資料:中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7年最新的公司法是和2014年3月1日施行的是一樣的嗎公司法就是公司法,說最新的公司法完全是沒有多少法律素養 。
公司法自1993年頒布以來,一共修訂了三次,其修訂年份分別是:2004年,2005年,2013年 。
2013年修訂《公司法》后,立法機關同時決定修訂的條文從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在2013年12月28日至 2014年2月28日期間,盡管《公司法》已經修訂,但是 修訂的條文不發生法律效力 。
新公司法的主要內容公司法修改的內容(最新2005年10月27日下午通過)
第一、完善了公司設立和公司資本制度方面的規定 。較大幅度下調了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擴大了股東可以向公司出資的財產范圍,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設立方式 。將“一人公司”納入公司法的調整范圍 。
第二、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規定 。完善了股東會和董事會制度,增加了監事會職權,增加了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規定,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忠實和勤勉義務以及違反義務的責任,作出了更為明確具體的規定 。
第三、充實了公司職工民主管理和保護職工權益的規定 , 進一步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
第四、健全了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機制,為保證股東的知情權 , 增加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帳簿的規定,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的規定 。增加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機制的規定,增加了股東代表訴訟的規定 。
第五、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或稱為“揭開公司面紗”制度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