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先進事跡

拾金不昧的事跡承傳統美德 揚時代新風--記朱林華拾金不昧先進事跡
管理學院2006級工程造價(專)4班朱林華同學,于10月1日上午在黃島汽車站撿到一女士黑色手提包,內有4000元存折一張,現金300元 , 另外有身份證等物品一宗 。朱林華同學撿到手提包后在原地等待近1個半小時,在未等到失主認領的情況下,朱林華同學返回學校將包交至學校保衛處 。在學校保衛處老師的幫助下,最終聯系到了失主——在黃島一玩具廠上班的梁女士 。當梁女士接過失而復得的包時,激動萬分,為朱林華同學拾金不昧的精神深深感動 。梁女士稱,其在車站購買回家的車票時將手提包丟失,發現包丟失后忙于進行銀行卡掛失而未返回車站尋找,自己沒有想到自己的包能找回,非常感謝朱林華同學和青島理工大學的老師 。
最后,梁女士要對朱林華同學進行答謝 , 被婉言拒絕 。朱林華同學的行為充分體現了當代大學生崇高的思想道德品質,是弘揚傳統美德和貫徹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具體表現 。希望廣大同學以此為榜樣,向朱林華同學學習 , 知榮明恥,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 。(管理學院)

修改病句:老師表揚了小明的拾金不昧的先進事跡【拾金不昧先進事跡】原句:老師表揚了小明的拾金不昧的先進事跡
修改:老師表揚了小明的拾金不昧的行為
解析:表揚和事跡是不搭的,這是典型的詞語搭配不當,應該為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