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管理辦法有哪些
請提供企業的工傷管理制度目的:為使公司的工傷管理規范化,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
一、工傷認定范圍規定:
1、原則上,下述情況之一發生受傷事故,可列為工傷:
a.在搶救公司財產和維護公司利益時受傷 。
b.在公司委派的廠外公務執行過程中非本人責任而意外受傷 。
c.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
d.上班時間內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規程發生的意外受傷 。
e.法律規定的其它事項 。
二、非工傷認定范圍規定:
參照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或死亡 , 不能算工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
a.因工負傷后,本人故意加重傷情或無理拒絕接受檢查治療 。
b.由于本人違法行為或故意行為(如自殺、自殘、斗毆、吸毒、酗酒、酒后上崗、酒后開車、蓄意違章等)或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等 。
c.不聽從公司領導安排和指揮 , 工作中因馬虎大意、忽視生產安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違反操作規程等人為因素而造成傷害 。
d法律規定的其它事項 。
三、工傷事故上報處理程序:
1、若發生工傷事故 , 應馬上報告部門主管,部門主管立即通知廠內相關領導 , 根據傷者情況處理:
a.輕者,在公司內包扎處理 。
b.重者 , 迅速安排車輛將受傷的人員送往人民醫院急救治療 。
2、工傷事故發生后7日內,部門要寫出事故詳細經過報辦公室確認是否屬工傷,辦公室初審,總經理和廠長核準,屬工傷的,按工傷處理 。
3、若發生重大事故 , 應保護事故現場 , 盡快報告領導 。在24小時內由辦公室會同部門負責人召集現場目擊者或有關證人調查事故經過,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
四、工傷人員醫療費報銷和工傷假待遇的規定:
1、員工工作過程中非人為因素(機械故障、電路故障、意外傷害或其
他突發原因)發生受傷的、員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務執行過程中非
本人責任意外受傷的,可報銷70%醫療費,醫生證明需休息或住院經
公司核準后,可享受有薪工傷假,假期工資按基本工資標準計算 。
2、員工在工作中因馬虎大意、忽視生產安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違
反操作規程等人為因素而造成他人或本人受傷的:醫療費用全部由事
故當事人承擔,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并進行
相應處罰 。
五、如工傷事故的發生主要由以下個人原因造成的,待工傷員工醫療終
結后,公司會依據工傷事故對公司的損失程度和影響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 。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 。
2、違反操作規程、流程或作業指導書,造成工傷事故的 。
3、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 , 擅離職守或未經培訓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造成工傷事故的 。
4、不按規定配備、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 , 造成工傷事故的 。
六,公司統一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工傷由保險公司賠付70%醫療費,未辦理者由公司報銷70%醫療費,特殊情況經公司辦公會討論決定 。
求一份標準的安全工傷事故管理制度的范文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建立一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對已經發生的事故,盡可能地開展事故調查,做好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防止類事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令第493 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
1、本規定適用于本企業范圍內的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
2、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遵守科學的原則 。
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并主管、協調或監督各類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處理工作 。
4、事故報告規定
1)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
2)發生輕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 。
3)發生火災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和打電話119 報警,同時采取急救措施 。
4)發生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企業負責人報告;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 小時內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當事人可以直接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5、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調查處理人員沒到現場前,企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確因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靈睿文檔 靈睿文檔 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
6、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按以下要求進行:
1) 輕傷事故及一般事故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調查處理 。
2) 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調查處理,并將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3) 死亡事故根據國務院令第493 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 , 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
4) 對已經結束的事故處理結果 , 應組織學習吸取教訓,達到事故預防的目的 。
5) 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險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積極處理以致造成事故的,按照國家及企業有關規定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7、工傷認定及上報 事故企業填報《傷亡事故報告單》后,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填寫材料上報企業領導,由企業領導上報審批 。
企業如何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一、對員工特別是新員工進行職業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
據相關資料統計分析,絕大多數工傷事故都是因為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意識較差造成的 。一些新進入企業工作的員工,由于沒有經過專業的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對所要從事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操作是十分陌生的 。
因此,新進入員工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顯的十分重要 。同時,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培訓,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違章行為發生 , 維護生產秩序 。
二、完善科學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
企業要想盡可能減少工傷事故,就必須完善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建立標準化作業制度,對員工要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用科學的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絕工傷事故發生 。
三、及時發放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
企業對一些特殊崗位的員工 , 要及時發放手套、雨鞋、雨衣、防塵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向員工配備這些用品不是一種福利,而是為了保護員工身體健康,減少工傷事故的一種預防措施 。
四、安排員工加班加點工作時應考慮員工身體承受能力 。
企業有時在生產或者銷售旺季時,往往會安排員工加班加點 , 在連續疲勞工作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 作為企業要防止因疲勞工作產生工傷 。
五、定期對企業生產設備進行檢測和維護,防止因生產設備的原因發生事故 。
企業的生產設備長時間使用可能會產生損壞或老化,及時檢測和維護生產設備是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產生 。同時,對生產車間等場所的硬件設施也要進行安全檢測,避免不必要事故產生 。
六、主動參加工傷保險,減少工傷事故帶來的損失 。
盡管企業采取了預防工傷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會發生工傷事故,為了減少工傷事故對員工個人帶來的生理和心理傷害,降低企業因工傷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企業應參加企業工傷保險統籌 。
所謂工傷保險,就是當企業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由工傷保險基金來對受傷員工時行經濟補償,這樣就分擔了企業的經濟壓力 。
如果企業沒有依法辦理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事故時,全部費用就要由企業來承擔 , 這樣對企業而言就得不償失了 。
因為企業生產中可能發生工傷的可能性相比其它企業要高很多,因此,通過加入工傷保險來分散風險對企業來講是十分必要的 。同時企業積極參加企業工傷保險,也能為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生產經營秩序,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
七、針對一些特殊崗位可適當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 分擔企業和員工的經濟負擔 。
企業在為員工辦理了工傷保險的同時對某些特殊工種發生意外傷害概率比較高的崗位員工,再額外辦理商業保險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選擇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的商業保險 。
萬一發生其它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擔企業和員工經濟負擔 。通過上述各項措施的落實,以有效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發生,萬一發生工傷事故 , 通過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商業險來合理分擔損失 。

文章插圖
擴展資料積極預防和處理工傷事故:
一、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_工傷事故如何處理】工傷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才能在發生事故后將單位的損失降到最低 。在許多職工流動性較大的工廠、企業還沒有達到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如果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事故發生后的醫療費、賠償費用全部由單位自行承擔 。故此,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最好的預防處理工傷的方法 。
二、職工應嚴格遵守工廠車間的操作規范,有安全意識 。
單位應經常對職工進行工作培訓,進行安全性教育 。使職工在工作時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范 。
三、工廠車間的安全防護措施到位 。
全面到位的安全防護措施能有效的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 。如果沒有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是降低了安全防護措施的標準而發生工傷事故 , 會使得單位得不償失 。
四、發生工傷后及時、積極的為受傷職工治療 。
發生工傷后,如果用人單位選擇了一家大型的、專科醫院為職工進行了治療,可能職工的傷情恢復的較好 , 在評殘時對單位也是有利的 。
五、傷殘級別較低的工傷糾紛,可以調解解決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1級—4級的傷殘職工是不能解除勞動關系的 。5級—10級的傷殘,經職工提出后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故此 , 對于5級—10級內級別較低的工傷可以通過調解解決 。
六、傷殘級別較高的工傷糾紛,應通過仲裁、訴訟解決 。
對于傷殘級別較高的工傷,特別是1級—4級的傷殘應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 。因為1級—4級傷殘的工傷不能解決勞動關系,但實踐中很多單位、受傷職工確愿意解除勞動關系,并一次性解決工糾紛 。所以,必須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才是合法的途徑 。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建立工傷預防優先的工傷保險制度
”工傷事故處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我們單位是屬制...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
1、人身傷亡事故 。凡屬本公司職工(包括計劃內的臨時工) , 在生產區域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 。
2、火災事故 。由于火災造成的人身傷亡或一定的物質財產損失的事故 。
3、爆炸事故 。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傷亡或一定的物質財產損失的事故 。
4、設備事故 。由于某種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工藝設備、動力設備、貴重儀器儀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損壞(包括設備管線發生故障) 。
5、停產事故 。由于停水、停電、停汽、凍結和誤操作造成裝置被迫停車而形成的停產事故 。
6、跑損事故 。由于某種事故原因造成產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水、汽和油等的跑損 。
7、交通事故 。凡是廠內的車輛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車輛損壞、物質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包括非職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
8、質量事故 。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質量事故(另由專門部門管理上報) 。
9、 其它事故 。
二、事故的性質
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質劃分為報部、一般、輕微、惡性未遂事故四種 。
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都稱之為上報事故:
1.1死亡一人或重傷一人 。
1.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元,以下同);
1.3裝置因事故造成停產,打循環,延期開工,使該裝置日處理量減少20%以上者(生產裝置處理量損失由調度室提出);
1.4大面積停電 , 包括兩套裝置,兩個變電所全停的電氣事故 。
上報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條件按國家規定 。
2、凡合乎下列條件之一者,均為一般事故:
2.1輕傷一名 , 休假治療八小時以上;
2.2造成直接損失100元至1000元者(包括1000元在內) 。
2.3裝置因事故造成停產,打循環、延期開工,致使該裝置日處理最降低20%以下,5%以上者;
2.4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輕傷處理;
3、凡未達到上述1、2條中任何一項者,均屬于輕微事故 。
4、重大惡性未遂事故 。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 但性質惡劣(如設備超負荷、大走刀量切削降低設備使用壽命 , 起吊澆鑄包高空掉落,高壓氣瓶高處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檢修中誤送電僥幸未造成觸電傷亡等)或生產操作嚴重不正常給設備帶來重大隱患,或嚴重影響了設備使用壽命 。
三、事故的管理
1、 事故的分管
1.1人身傷亡、爆炸,由安技科負責管理;
1.2機械動力設備事故(包括停水、停電、停產造成的停產事故),壓力容器和鍋爐方面的爆炸事故,由設備動力科負責管理;
1.3跑損、凍凝或和生產操作、工藝技術等原因造成的停產事故由生產科和技術科負責管理;
1.4發生產品質量事故由質管科負責管理;
1.5交通事故和廠區生活區的一切火災事故均由保衛科負責管理 。
2、 事故調查及處理
發生上報事故時,主管廠長立即組織安技、技術、勞資、保衛、生產、工會等部門,組成調查組迅速進行調查,必要時請勞動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參加調查,查清事故經過,確定事故原因,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
3、 事故統計的上報
各類事故按嚴重程度分為三級管理 , 上報事故統一由上級主管部門掌握管理,統稱上報事故(寫有專題書面報告) 。一般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由廠負責管理 。輕微事故由車間自行掌握處理 。
3.1當發生上報事故時,事故單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 , 并通知安技科和有關部門以及廠領導,及時搶救和調查在搶救中要保護好現場 。主管安全的付廠長將事故及原因在24小時內上報主管部門,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門認真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由安全技術科于事故發生后半月內報主管部門 。
3.2當發生一般事故時 , 事故單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須馬上通知安技科 ,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切實做到“三不放過” 。并要求在事故發生五天內填寫好事故報告送安技科 。
3.3當發生輕微事故時,發生事故的當班班長應報告車間領導處理 。
3.4各分管部門(各車間或科室)應將各類事故于每月27日前匯總報安技科 。由安技科匯總于月底前向上級報告 。
3.5各部門事故調查、分析、登記、統計、報告和處理等,必須嚴肅認真,如有隱瞞不報或有意延期報告等,除責成補報外 , 對責任者應分別不同情況,給予批評或紀律處分 。
4、 事故的損失計算
4.1人身傷亡事故以負傷率表示,不計金額 。死亡按年統計,重傷以月統計 。
4.2事故的直接損失系指造成的設備、器材、建筑物、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跑損的其它各類物品的損失,均折價計算(成品按出廠價格 , 半成品按半成品價格,器材、設備按新舊程度和實際使用價值計算) 。設備、器材、建筑物等,雖有部分損壞,但經修復仍可使用的 , 按其修理費(包括材料、人工、配件等)計算 。
4.3事故的間接損失(包括減產、停產損失和設備、車輛停運)均折合金額計算 。
注:滅火消耗的消防器材的價值,另列單項計算 。
四、事故的原因分析
由于生產管理不善,而導致事故的原因很多 , 往往一件事故涉及很多原因,但為了便于分析、統計、每一事故要盡力找出一個主要原因 , 現將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列如下,供各車間上報時或安技科向上報時參考 。
1、人身傷亡事故的原因:
1.1事故類別及其直接原因(物質原因)
1.1.1物體打擊:指落物、錘擊、砸傷、崩塊(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體打擊) 。
1.1.2車輛傷害:指擠、壓、撞等 。
1.1.3機械工具傷害:指絞、輾、碰割、戳等 。
1.1.4起重傷害:指起重設備在操作過程中所引起的傷害 。
1.1.5觸電:包括雷擊、電擊 。
1.1.6淹溺 。
1.1.7灼、燙傷 。
1.1.8火災:指著火和救火過程中所引起的傷害 。
1.1.9刺割;指機械工具傷害以外的刺割,例如釘子扎腳、尖物刺割等 。
1.1.10扭傷:指扭腰、扭臂、扭腳等 。
1.1.11高空墜落:指從三公尺以上的高空作業墜落和從平地墜入坑池、溝內 。
1.1.12倒塌:指建筑物、框架、堆集物倒塌 。
1.1.13瓦斯爆炸:指丙烷車、庫爆炸、粉塵爆炸、如煤塵鋁粉等 。
1.1.14中毒和窒息:指油氣、瀝青、氮氣、一氧化碳和各種化學氣體等 。
1.1.15鍋爐、壓力容器爆炸 , 包括各種氣瓶爆炸 。
1.1.16其它傷害:指上述原因以外的,如跌傷、凍傷等 。
1.2間接原因:(組織技術原因)
1.2.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少或有缺陷 。
1.2.2設備、工具附件有缺陷 。
1.2.3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
1.2.4光線不足或工作地點通道條件不良 。
1.2.5沒有安全操作制度或不健全 。
1.2.6勞動組織不合理 。
1.2.7對現場缺乏檢查或指導有錯誤 。
1.2.8設計有缺陷 。
1.2.9不懂操作技術知識 。
1.2.10違反操作規程或違反勞動紀律 。
1.2.11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 。
2、設備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1直接原因
2.1.1違反操作規程或勞動紀律 。
2.1.2缺乏維護或維護不周 。
2.1.3缺少檢修或檢修不良 。
2.1.4設備本身故障或材質不良 。
2.1.5設計錯誤 。
2.1.6安裝不合理或安裝錯誤 。
2.1.7其它原因
2.2間接原因
2.2.1規章制度不健全或沒有制度 。
2.2.2勞動組織不合理 。
2.2.3缺乏安全教育 。
2.2.4驗收不徹底 。
2.2.5其它 。
3、火災、爆炸事故的原因:
3.1使用明火:如焊割、烘烤、加溫、照明、取暖等 。
3.2設備、工具缺陷:如漏油、漏氣、摩擦、撞擊產生火花,缺乏安全裝置等 。
3.3電氣裝置有缺陷:電器設備、線路產生火花、雷擊、靜電放電等 。
3.4設備發生故障:如缺水、停汽、停電、腐蝕、結焦等 。
3.5物質自燃:如油抹布自燃等 。
3.6易燃物接觸火源或灼、熱物體 。
3.7物質的化學作用 。
3.8其它 。
五、附則
1、其他廠礦職工(包括代培實習人員)參加本廠工作發生工傷事故;由本廠負責調查、登記:統計、報告和處理,并通知原單位 。
2、對于各類事故責任的處理: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處分、由廠級(公司)決定,一般事故處理由主管業務科室,會同安技科決定,其限期一般要在一個月內結案,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 不按本細則處理:
3.1在生產中為了防止事故或發生其它意外 , 而采取主動停車,或緊急放空措施者 。
3.2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水災、風災等)以及外來因素(廠外電源停電等)所造成的生產上的損失 。
3.3由工會、武裝部等單位有組織的開展各種文體活動 , 練兵活動中發生的傷害事故 , 由工會、武裝部等部門組織處理 。
3.4產品質量事故由質管科負責分析,統計上報 。
3.5醫療事故、食堂集體食物中毒,由行政科負責分析,統計上報 。
3.6交通事故,廠內由運輸科負責分析,統計上報;廠外由保衛科負責分析處理 。
3.7不是在生產、工作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如家里煤氣中毒,食物中毒,下河洗澡淹溺、駕駛交通工具發生的交通事故,在家中觸電、或偷割電線觸者均由個人負責 。
3.8在生產崗位上因打架頭斗歐、鬧玩等生產、工作無關而發生的一切傷害,其后果由個人負責 。
3.9本細則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 , 按上級規定執行 。
附件:
重傷事故劃分標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重傷事故處理:
1、經醫生診斷成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的 。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雖非要害部位,但灶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 。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及嚴重腦震蕩等 。
5、眼部受傷嚴重,有失明可能者 。
6、手部傷害:
6.1大拇指軋斷一節的 。
6.2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的 。
6.3局部肌腱受傷嚴重的,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屈等而造成的殘廢可能的 。
7、腳部傷害:
7.1腳趾砸斷三只以上的 。
7.2局部肌腱受傷嚴重;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等殘廢可能的 。
8、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
9、凡不在述范圍以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確定,并報市勞動局備案 。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規范工傷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2、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
3、吸取教訓 , 采取措施 , 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
二、責任
1、安全部門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2、各部門負責履行本制度 。
三、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適用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工傷事故 的報告和調查處理 。
四、法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 375 號令);《生產 法規依據: 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 493 號令) 。
五、工傷事故范圍
(一)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 故 。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崗位勞動 , 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 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 , 以及企業領導指 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 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 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時之內經 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六、工傷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發生輕傷的事故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 。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 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 , 但夠不上重傷者 。
2、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但 無死亡的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失能傷害 。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員工 1~2 人的事故 。(包 括伴有重傷、輕傷)
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
七、事故的報告
1、事故現?。òㄇ嶸聳鹿剩┯泄厝嗽北匭肓⒓聰蛩詘嘧榛?車間負責人告,班組或車間負責人必須立即向安全科或企業負責人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
2、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重傷事故應當于 1 小時內向事故發 生地鎮安監站報告; 死亡事故應當于 1 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鎮安監站 和區安監局報告 。
3、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鎮安監站事故報告電話:×××××××× 區安監局事故報告電話:;受傷人員急救撥打“120”
八、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全稱、性質等)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方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原因、類別)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死傷人數、姓名、性別、年齡、 工種、籍貫、傷害程度);
5、已經采取的措施;(應急救護情況)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
九、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后要立即救護受害者 , 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盡快 救護到就近醫院 。
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 。應立即停產, 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
3、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 。有關物體痕 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
4、有關人員聽候調查 。①現場目擊者;②班組、車間負責人; ③安全干部;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
十、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一)調查處理職責分工
1、輕傷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組織人事、技術、車間、班組負責 人及工會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歸檔 。
2、重傷事故由企業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鎮安監站參加事故調查 組進行查處、結案、歸檔 。
3、死亡事故由企業負責人、安全科配合鎮安監站、區安監局參 加事故調查組進行查處、結案、歸檔 。
(二)發生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八?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 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 發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所屬部門要配合調查組做好工傷事 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
(三)明確事故責任人,對責任人的處理要嚴肅認真,根據造成 的工傷事故責任的大小和情節輕重 , 進行批評、教育或必要的行政處 分,對于不服管理、違反安全規章制度、違章指揮、冒險作業經制止 而不聽所造成的重大傷亡事故,后果嚴重并構成犯罪的責任者,交由 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要從重處理:
1、對發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
2、在事故調查過程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或嫁禍于人的;
3、工傷事故發生后,由于不負責、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重大傷亡的;
4、工傷事故發生后 , 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 類事故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5、濫用職權、擅自處理和坦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
(五)工傷事故的善后的經濟補償處理,由安全科負責聯系陪同 進行工傷鑒定后 , 會同鎮當地鎮勞動管部門協商處理 , 協商不成的報 區勞動仲裁部門處理 。
(六)安全科要建立工傷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 記錄、 照片、 鑒定材料、 事故教育,改進措施及傷亡事故有關的資料 。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工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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