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蠻婆婆爭奪女兒的撫養權

口述:娟子
主持人:兵法
我很珍惜新家庭的幸福生活
10年前,由于突發事件丈夫離我而去,我一個人帶著剛滿4周歲的兒子艱難生活 。一年后 , 媒人幫我介紹了汪強,他妻子是患病去世的,給他留下了兩個女兒 。汪強看上去很老實,給我的第一印象不錯 , 特別是我們倆有著同樣的生活經歷,都是生活的不幸者,彼此很容易理解,兩顆受傷的心靈碰撞在一起,很是溫暖 。沒多久,我們就結婚了 。在臨近結婚的時候 , 汪強的父母不是很同意我們的婚事,但汪強認準了我,在汪強的堅持下 , 他的父母也沒有辦法了,只好同意我們結婚 。
我倆都是再婚的 , 也都到了不惑之年,所以彼此都很珍惜對方的感情,日子過得還是很幸福的 。但我并沒有被表面的幸福沖昏頭腦,因為汪強家是個大家庭 , 各種關系很復雜,我嫁到這個大家庭肯定要面臨很多問題 , 特別是他家人一直不愿意接納我 。所以 , 我提醒自己要好好珍惜新組成的家庭,搞好家庭關系,主動承擔起作為一個妻子和兒媳婦應盡的責任,照顧好3個孩子,伺候好公公婆婆,處理好和妯娌們的關系 。這些,是我給自己訂的目標 。
【刁蠻婆婆爭奪女兒的撫養權】從結婚那天起,我就小心做事,生怕哪件事情做得不好,被人笑話指責 。我每天都早起做飯,種地,干家務 , 照顧3個孩子 。丈夫在外打工,開長途貨車,很是辛苦,所以家里的事情我主動承擔下來,讓他回家好好休息 。我不怕苦更不怕累 , 就怕別人說三道四 。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后媽不好當,而且我自己有個兒子,汪強的兩個女兒一個10歲,一個5歲,對他們我不但要求自己一碗水端平 , 遇事還經常傾斜于兩個女兒,因為人們的觀念都認為后娘不好 , 而我想證明給別人看,所以對兩個女兒比自己的親兒子還好 。如果孩子們犯了同樣的錯誤,我都是責怪我的兒子,從不把怨氣發到兩個女兒身上,盡管兒子和小女兒一樣大 。時間久了,兩個女兒很認可我,我和她們的關系越來越好 。
孩子的問題好辦,大人的關系就比較難處 。公婆不喜歡我,我很清楚,但我還是像對待親生父母一樣孝順他們,有空還幫他們干些家務 , 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想維護家庭的和睦 。在我的努力下,家庭關系搞得還是挺和諧的 。
婆婆與我爭奪女兒撫養權
沒想到好景不長,第二年家中便出現了不和諧的事情,婆婆強行把兩個女兒帶走了,他們說不放心,要自己帶著兩個孩子 。我想不通,我們在一起都生活一年多了,無論是和丈夫的感情,還是和兩個女兒的感情都很好,我想不通,為什么好好的,就不讓我們撫養了呢?我理解兩個老人年紀大了,會感到寂寞 , 身邊有個孩子好陪著說話 , 但也應該給我打個招呼啊,沒必要把兩個女兒都要過去??!我不同? ,婆婆卻說:“你是后娘,身邊又帶著自己的兒子 , 把兩個孫女放在你身邊我不放心,擔心你虧待她們 。”聽婆婆這樣說,我很氣憤,我是后媽不假,但我一直一碗水端平,遇事還傾向兩個女兒,我問心無愧 。無論我怎么說,婆婆也不同意把女兒放在我家里了 。沒辦法 , 我只好依了他們 。
第二天,我就去公婆家里看兩個女兒 。婆婆卻不客氣地對我說:“這兩個孩子不想和你在一起過了,我怕她們受委屈,你就別管了 。”
我問兩個女兒,可她們說想回家和我們一起生活 。我想帶走孩子,可婆婆堅決不同意 , 我再次妥協了,只好一個人回家了 。這也就罷了 , 婆婆居然不讓我和兩個女兒見面,我去看也不行,還對我說:“你就當沒這兩個女兒吧” 。我心里那個難受和生氣??!紵峄拈侂养孩讬?那就應該你來付生活費,可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還是由我們來支付 。并且,公公婆婆還經常以家中欠賬為由 , 讓我們夫妻幫他們償還 , 給丈夫要錢 。就這樣 , 我們沒有養女兒的權利,只有給錢的責任,我心中不平,但也只好按他們說的去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