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院如何受理

國家賠償法院如何受理
國家賠償法院的受理是:
【國家賠償法院如何受理】1、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 , 由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受理 。
2、公安機關對賠償請求人的申請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立案,并通知賠償請求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復 。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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