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尾和爛尾的區別

燒尾和爛尾的區別
爛尾樓,是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后,因開發商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 。而爛尾樓同時也破壞城市形象,浪費土地資源,破壞投資者信心 。對居民生活帶來不便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較多 , 如在建樓盤的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項目涉及經濟糾紛、開發商違法違規導致工程停工 , 其中多半是因為資金鏈條斷裂 , 工程未完,開發商已拿不出錢來,銀行也不愿繼續貸款 , 而項目又無法轉讓給其他投資人 。局部地區房地產過熱,宏觀調控以后,信貸資金收縮,工程后續資金跟不上,只好下馬 。例如,海南、北海等地的大部分爛尾樓就是1993年局部地區出現房地產過熱現象的后遺癥 。當時房地產投資額增長率遠遠高于銷售額增長率,其中占很大比重是盲目投資和大肆炒地皮、炒項目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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