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辭職補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合同工辭職補償標準】以上就是關于合同工辭職補償標準的全部內容,以及合同工辭職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 。
- 調動和辭職的區別
- 農田征地補償標準
- 交社保人死后如何補償
- 網點房拆遷補償是什么
- 辭職信格式范文圖片,辭職信怎么寫 辭職信書寫規范
- 中國精度,溫度補償帶來卓越精度
- 養殖場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 辭職報告該如何寫
- 辭職有哪幾種類型是怎樣的
- 提前30天書面辭職能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