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系需要什么條件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什么條件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送養人送養人雙方協商一致決定解除 。
2、孩子成年后,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
3、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送養人要求解除的 。
【法律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七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收養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什么條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