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怎么分別核算


混合銷售怎么分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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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混合銷售行為只繳一種稅 , 或者增值稅,或者營業稅 。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 , 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 , 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
【混合銷售怎么分別核算】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