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元買國企身份?“掛羊頭賣狗肉”必須嚴懲

你是否能想到,最低只要花20萬元就能給企業買個國企身份,甚至刻個印章就能注冊成為國企的子公司?媒體采訪人員在知名電商平臺上搜索關鍵詞“掛靠國企” , 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可以提供“國企混改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掛靠咨詢服務”的店鋪 。
采訪人員調查發現,掛靠國企的收費標準根據不同的系統、不同層級而不同,從最基礎的二十萬到幾百萬都有 。比如,掛靠某央企,成為其二級公司收費350萬元,成為三級子公司收費190萬元 。相比之下,還有一種更加簡單粗暴的方法——刻個公章,通過偽造材料就能注冊成國企的子公司,堂而皇之戴上國企的“帽子” 。
不法分子熱衷于“掛羊頭賣狗肉”,顯然不只是欺世盜名這么簡單,更是因為看到了國企身份的“含金量” , 以及其中隱藏的各種“商機” 。最近一段時間,多家央企相繼發布打假聲明,其中主要內容是,有不法分子假冒央企身份開展業務,甚至從事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并因此提醒公眾警惕 。這也正是不法分子的目的所在:利用國企的信用和資源優勢招搖撞騙,攫取不義之財 。
假冒國企身份給不法分子帶來了巨大收益,這也是他們鋌而走險的動力所在 。對于“躺槍”的國企來說,“李鬼”橫行帶來的則是無盡的煩惱和麻煩 。一方面 , 假國企興風作浪,不免敗壞真國企的聲譽;另一方面,假國企招搖撞騙之后嫁禍于人,使真國企不堪其擾 。由此,不僅會對真國企的市場信譽和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甚至還可能引發一定的社會風險和金融風險 。
從法律層面來看,打擊欺世盜名的假國企并不難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眰卧煊≌碌男袨檫€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是利用假國企的身份,與其他主體簽訂合同 , 以非法占有目的騙取他人財物的,還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合同詐騙罪 。
【20萬元買國企身份?“掛羊頭賣狗肉”必須嚴懲】問題在于,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的前提是 , 對形形色色的假國企驗明正身 。而這既是真國企叫苦不迭的關鍵,也是假國企肆無忌憚的根源 。究其原因,不少央企層級架構復雜,對外投資信息繁雜 , 很容易放松內部監管 。與此同時,某些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的是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 , 因此很容易外部失察 。從某種意義上說,假國企的泛濫實際上也是對真國企敲響的警鐘——無論是從捍衛企業聲譽 , 還是從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出發 , 都必須對假冒國企行為重拳出擊 。
嚴厲打擊整治假冒國企的行為,不僅需要加大司法打擊力度,而且需要登記機關加強審核、從嚴把關,不給試圖魚目混珠的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更為重要的是,各級市場主體也有必要明確底線、擺正觀念 , 不要因為“國企”的金字招牌而放松對企業資質和能力的考察 。惟其如此,才能徹底鏟除假國企招搖撞騙的環境和土壤 。(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