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天津條約簽訂后帶來的危害有哪些?


圖文 天津條約簽訂后帶來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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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時又稱英法聯軍之役 。1856年,英國借口廣東水師在廣州黃埔捕捉中國船“亞羅”號上的海盜,派兵進攻廣州 。法國借口法籍天主教神甫馬賴在廣西西林被殺,亦出兵入侵 。1857年,英法組成聯軍,攻陷廣州 。
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 。大沽炮臺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 。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
【圖文 天津條約簽訂后帶來的危害有哪些?】1856年(1)法國公使得住北京;(2)通商(3)天主教教士得入內地自由傳教;法國人得往內地游歷;(4)商議關稅(5)兵船可在中國各通商口岸停泊;(6)賠款
天津條約簽訂后帶來的危害1,公使入京,便于列強直接控制中國的內政外交 。
2,通商,便于資本主義的經濟侵略,進一步壓制中國民族經濟發展 。
3,允許外國人游歷傳教,便利了外國進行精神侵略 。
4,進一步喪失海關主權,利于外國列強打開中國市場 。
5,進一步破壞民族經濟 。
6,加劇財政困難,加重人民負擔 。
1860年1、允許華工出國,使列強公開掠奪中國勞動力,實際上華工與奴隸無異 。
2、割地,進一步破壞中國的領土主權 。
3、賠款,進一步加重財政困難,使統治者更加掠奪人民,人民生活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