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怎么辦

緩刑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怎么辦
被宣告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 , 遵守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履行報到、報告等法定義務 。如果沒有違反緩刑考察制度,緩刑考驗期屆滿 , 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如果違反緩刑考察制度,未按照規定時間報到或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 , 超過一個月的;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 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以及違反禁止令等情況嚴重的,將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
【緩刑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怎么辦】以上就是關于緩刑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怎么辦的全部內容 , 以及緩刑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怎么辦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