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任譚平:文物數字藏品怎么看?( 二 )


其次 , 參與主體的多樣性 , 必然導致文物數字版權的歸屬界定愈發復雜 。 文物數字藏品具有收藏價值的前提之一是確權問題 。 基于區塊鏈技術 , 文物數字藏品為保護版權提供新思路的同時 , 也提供了新的難題 。 文物資源因其先天的特殊性 , 在數字版權的歸屬界定上存在邊界不清問題:版權持有者既可能是資源方、創意方、發行方中的任一角色 , 也可以是游離于其外的第四個主體 。 這就需要文博界、法律界、版權界、學術界共同探討研究 , 提出相應規范的政策建議 , 重新調整版權利益與公眾利益之間的平衡關系 , 創建一種平衡私權與共享、建構合理版權層次、保留部分權益的新版權理念 。
由此 , 公信權力介入市場發展的需求愈發緊迫 。 國家相關部門和文博行業要盡快加強監管 , 完善數字藏品相關法規體系 , 以明確其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 , 制定數字藏品交易平臺的準入制度、提高交易平臺建設的行政審批門檻 , 并對交易平臺的區塊鏈算法應用、交易產生的數據進行監督管理 , 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數字藏品交易平臺進行違規、違法操作 , 侵害數字藏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鑒于我國具體國情和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的需求 , 鼓勵文化數字版權的公益性共享傳播 , 同時保留具體管理機構的商業化開發運營的版權權益 , 引入“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 文物數字資產通過前置審查、二次創作、共享使用、合作互利等方式 , 平衡文博單位、創作者、發售平臺等多方利益關系 。
文物|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任譚平:文物數字藏品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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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 , 山西大同云岡石窟研究院數字中心工作室的“90 后”工作人員王超在五華洞進行影像數據采集 ( 詹彥/攝 )
文物|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任譚平:文物數字藏品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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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是重中之重
文物數字藏品不應是簡單化的“復制物” , 而應堅持“文創賦能” 。 4月11日 ,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提出“再次創作特征”標準問題 , 呼吁不要將“文物本體數字原型”作為數字藏品發售 , 并提出在注重合法性、普惠性基礎上 , 更加關注文物數字藏品的公益性、安全性和獨特性 。
在文物數字藏品創作過程中 , “創意”是重中之重 , 要深入挖掘并賦予文物數字藏品文化內涵與精神價值 , 通過二次創作 , 實現文物的價值創造、價值再生與價值增值 。
一是以公益性為導向
基于文博領域自身的社會責任和文化使命 , 其所發行的數字藏品應區別于藝術品拍賣 , 堅持文物數字藏品的公益屬性 , 將目標群體定位為社會大眾 , 傾向于平價普適易得 , 引導公眾樹立積極正面的文物數字藏品收藏觀 , 從而助力文博數字藏品背后的文化普及 , 滿足社會大眾的精神文化需求 。
二是以原創性為內核
針對文物IP的文化內涵 , 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優勢 , 深入挖掘闡釋文物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審美價值、科技價值、時代價值 , 開發更多原創性的文物數字藏品 , 提升文物數字藏品的創新力與競爭力 , 讓文物數字藏品更具延展性和獨特性 , 從而帶動文物“活”起來、博物館“動”起來 , 使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年群體對于歷史文化更有參與感、體驗感 。
三是以故事性為支撐
任何一種文物數字藏品都具有自己的生命周期 , 文物數字藏品應充分發揮資源的文化屬性 , 通過故事的挖掘和情景的營造 , 打造專屬 IP , 衍生系列文物數字藏品 , 延長文物數字藏品的生命周期 。 將嚴肅的傳統文化凝縮處理 , 抓取主要文化內涵進行輕量化傳播 , 使傳統文化活潑化、藝術化、趣味化 , 符合互聯網時代下快餐式閱讀、娛樂化學習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