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起訴債務人需要哪些手續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需要哪些手續】個人債務糾紛訴訟程序: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3)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4)宣布判決結果;
(5)判決生效,執行 。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 , 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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