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寧宗趙擴的為政舉措有哪些( 二 )


頒布《慶元條法事類》
嘉泰二年(1202年) , 宋寧宗令大臣謝深甫等人編修的《慶元條法事類》成書 , 該書共八十卷 。嘉泰三年(1203年),寧宗皇帝下詔正式頒行 。宋初《重詳定刑統》基本照抄唐律,很多令文已不適用于宋代社會,且宋時法令匯編惟有《慶元條法事類》殘本傳世 。盡管殘本不足原書之半,但仍保存了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刑法、服飾等各方面的法令,為研究宋史,特別是中國法制史提供了珍貴的資料 。
宗教
【宋寧宗趙擴的為政舉措有哪些】寧宗在位期間 , 重視新建與重修道教宮觀 。他即位之初,便遣使入九宮山向張道清致禮 。慶元五年(1199年),朝廷賜名“真牧” 。嘉泰四年(1204年)升觀為“欽天瑞慶宮”,加號“太平護國” 。開禧二年(1206年),令江西轉運使又賜閑田 , 蠲其租賦 。慈明皇后也賜錢為其置田莊 。嘉泰元年(1201年),他將登位前的潛邸改為開元宮,祀火德真君;嘉泰四年,擴建開元宮;又增修中興顯應觀 , 賜田百余畝 。
宋寧宗久聞洞霄宮住山名道龔大明,召他入宮舉行齋醮,賜與十分優厚 。但后來龔大明要求回宮 , 寧宗封他為“沖妙大師” , 賜紫衣、金幣,建造演教堂一座 。開禧元年(1205年),寧宗賜內帑錢在洞霄宮內建造新法堂,并賜《演教堂》匾 。嘉定五年(1212年)寧宗親自來到洞霄宮,見到了新建的演教堂,親書賜予匾額 。開禧年間(1205—1207年) , 漕臣黃葷游洞霄宮,道士提出要新鑄巨鐘一只,希望得到皇帝支持 。黃犖回朝后向寧宗表奏此事 , 寧宗很快下詔贊同,賜齋金50兩,白銀550兩,并派遣內侍省副都知、皇城司提點劉世亨奉旨監鑄巨鐘事,采用金、銅、鐵三合一而成,并造了鐘樓配套 , 由尚書刑部侍郎兼國史實錄院曹叔遠撰《洪鐘記》,刻碑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