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時代的愛情觀 不同年代的愛情觀

這個題目有點大,每代人從幾千年前開始說?還是包括外國人?還是男人的愛情觀?女人的愛情觀?我試著說說中國城市女性 , 這100年愛情觀有哪些明顯的不同吧 。
100年前的1920年 , 這一年,已婚23歲的徐志摩開始追求16歲的姑娘林徽因,妻子張幼儀20歲已經有一個兒子3歲,陸小曼17歲,正在北京圣心學堂讀書 , 這一年被顧維鈞給的一個指標,學校推薦陸小曼進了外交部 。
張幼儀的愛情觀是遵守婚姻的責任,老公愛不愛自己 , 自己都要一生遵守娘家父母和哥哥的訓誨,在婆家,每天早起五點鐘,就給婆婆平安,晚上幾乎每天晚睡,守門,等著在鎮上風流的公公回家,有時候甚至是2到3點鐘 。
張幼儀是為徐志摩家付出最多的女子,和徐志摩離婚后,婆婆公公也只認她是兒媳,其他人都是妾 。遺產都留給了張幼儀和她的兒子 。
張幼儀在20歲之前,零零星星讀過幾年書 , 她很渴望讀書,不怕吃苦 。12歲就訂婚,15歲結婚,22歲離婚 。她是舊時代女子的典型代表 , 女子無才便是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只有順從的份 。
林徽因的媽媽是父親的妾,父親不愛母親,父親是國家的重要官員,在官場失利時,有錢有閑有眼光,帶著女兒林徽因,到歐洲10幾個國家游歷一年多 , 她既渴望純粹的愛情,又渴望自己不像自己的媽媽做妾,一定要是正室,還要施展自己的才華 。
這一年,同在國外的徐志摩和林徽因,彼此都是怦然心動的 , 互相有很多書信往來 。但林徽因保持理智,要徐志摩離婚,才能繼續和她戀愛 。這是徐志摩對張幼儀,逼著離婚的原因 。
徐志摩后來離婚了,林徽因也很決絕地和徐志摩分手,是她不想在做妾的陰影里 。第二是她發現徐志摩對于張幼儀太無情,她看到自己也有可能這樣被對待 。
1920年,正是林徽因和徐志摩熱戀的開始年 。她成了徐志摩求之不得 , 永遠最美的人間四月天 。
1920的陸小曼,名滿京城,古老的北京,因著林徽因的每一次出席,被攪動得春意盎然 。特別是她在舞會上,陸小曼是一個很有天分,又很果敢沉穩的人,無懼 。她是三個女性中 , 原生家庭最好的一位 。
這一年的她 , 總是被幾十個男生前呼后擁,她都懶得理 。她這一年開始 , 在外交部施展了她無以倫比的外交才能 。
陸后來是徐志摩的第二任妻子,他們兩人情趣相投,是浪漫的生活伴侶 。
【不同時代的愛情觀 不同年代的愛情觀】她們三個人都是有錢人家的城市女子,她們的愛情觀可以局部代表100年前 。那時女人被納妾是正常 , 女子無才便是德是正常的,極少數像林徽因、陸小曼這樣新思想、新眼界的女子也開始在上層社會有 。
解放初期直到改革開放,中國城市女性的愛情觀,和100年的有變化了 , 選擇50年前的191970年,女子已經不允許成為妾,都是一夫一妻制,城市女子開始普遍教育,私立學校還沒有建立,性自由還沒有開始,錢還沒有像今天這樣被崇拜 。
1970年,文革之中,已經獨立的城市女性都受教育、都有工作、都自由戀愛,戀愛時要政治上干凈的 , 軍人和工人階級有地位,還沒有恢復高考,即上大學的大門還沒有打開 , 除了少數下鄉,被推薦上工農兵大學,絕大多數城市女性 , 只求本城里一份穩定的工作,那時候的好工作是大國企,還沒有外企,私企還是見不得人的少數,還沒有出國的,還沒有電視冰箱 , 出行自行車、公共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