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離婚申請的時間,離婚申請多長時間內可撤回

【#離婚申請多長時間內可撤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普法課堂# (法治日報)
【撤回離婚申請的時間,離婚申請多長時間內可撤回】

撤回離婚申請的時間,離婚申請多長時間內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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