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友情為借口的暗戀是什么感受 行使戀人的權利

“以朋友為借口的暗戀”想必就是打著以交朋友的名義,來行使暗戀的權利,很多人都是這么做的,有點朋友至上戀人未滿的意思,不過喜歡就要大膽表達出來,沒有必要掖著藏著的 。
有人說 ,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不甘朋友,不敢戀人 。

以友情為借口的暗戀是什么感受 行使戀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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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個故事:一起長大的男生終于要步入婚姻了,情人節那天,他打電話告訴女生,他喜歡了她整整十年 。
他會因為女生來例假肚子痛,大半夜坐一個小時的車來找她,和他上一所高中幫忙扛行李,偷跑女生宿舍為她鋪床......
他說這是他整個青春為一個女孩做過最瘋狂的事 , 我以為它叫友情 , 但它叫“愛情” , 可能他始終認為,朋友變成情侶是最冒險的事 。
成為情侶就意味著如果有一天分手后,那就永遠失去了這個朋友,一旦對朋友的喜歡有了愛情的成分,也預示著友誼走到了終點,無論是否在一起,都無法用純粹的感情對待對方了 。
所以十年,以朋友的名義愛了整個青春,友情之上,戀人未滿 。這是一個十分珍貴的存在,一旦失去,會比失戀還要痛苦萬分 。
所以保持著只談心不貪心,你不說我不問,你說我聽著的默契,能夠成為已經很不容易了,何必去糾結要不要成為戀人呢?
如果真的很喜歡對方,就不要打著朋友的名義去實行愛人的名分 , 如果有可能,你可以選擇捅破這層窗戶紙 , 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局 。
就像電影《非誠勿擾》中說:“當誰也不圖誰什么了,這朋友做的就踏實了 ?!蔽覀兛梢砸黄鸸浯蠼执曷閷?,也可以放備用鑰匙、托付孩子,還敢把錢給對方 。
【以友情為借口的暗戀是什么感受 行使戀人的權利】要是選擇了做朋友,那就做一輩子的好朋友吧,這個世界從來浮沉,知心最難求,管它紅顏還是藍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