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李新偉:中華文明起源語境下的文明標志

作者:李新偉
來源:“社科院考古所中國考古網”微信公眾號
原文刊載于《中國史研究動態》2022年第1期
中華文明|李新偉:中華文明起源語境下的文明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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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良渚國家考古遺址公園(2019年6月23日攝 , 無人機照片) 。 新華社采訪人員 黃宗治 攝
一、問題的提出
20世紀80年代 , 紅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的一系列重要發現引發中華文明起源研究的熱潮 , 又經1991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組織“中國文明起源研討會”的推動 , 促進了馬克思主義理論在中華文明探源中的應用 。 在“文明”的定義上 , 當時普遍接受“國家是文明社會的概括”的說法 。 關于“國家”的標準 , 有學者堅持柴爾德提出的城市、金屬和文字“三要素”說 , 認為中國在殷墟時期才出現國家 , 形成文明 , 考慮到殷墟時期各種文明因素均已經成熟 , 或可上溯到與史載第一個王朝夏代相當的二里頭文化時期 。 但更多學者提出只要有足夠的反映“國家”“實質”的考古證據 , 就可以認定國家的出現 , 文明的起源 。
另一方面 , 將中華文明作為一個文明體和政體的結合體 , 探尋其起源和發展一直是中國考古學的使命 。 1979年 , 蘇秉琦指出:考古學“必須正確回答下列諸問題 , 中國文化起源?中華民族的形成?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 , 等等 。 ”“這樣 , 我們就有可能對‘國家的統一 , 人民的團結 , 國內各民族的團結’ , 做出自己更多的貢獻” 。
因此 , 正如張光直指出的 , 討論中國文明的起源 , 既要關注“文明” , 又要關注“中國” 。 中華文明起源的標準 , 應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進化論視角下的社會發展方面的標準;二是以歷史時期多民族統一國家和文明體為參照的文化共同體形成方面的標準 。
二、文明定義的兩重內涵
從進化論的角度觀察 , 文明可以定義為人類社會發展的高級階段 。
在西方語言中 , civilization(文明)一詞起源于拉丁文civilitas , 指的是公民的品質與社會生活的規則等 。 此概念起源于18世紀法國的百科全書派啟蒙思想家 , 他們認為文明是指人類社會將要達到的那種有教養、有秩序、公平合理的高級發展階段 。 19世紀以后 , 考古學和民族學的發展 , 產生了對文明的新的看法 , 即文明不僅存在于現在和將來 , 也存在于過去;不僅存在于西方 , 也存在于世界范圍 。 在這種意義上 , 文明為人類社會的開化狀態 。 美國進化論學派人類學家摩爾根在其名著《古代社會》中就把人類社會的發展劃分為蒙昧、野蠻和文明三個大的階段 ,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更加充分地論述了這一觀點 , 指出文明時代是社會發展的高級階段 。
從世界文明多樣性的角度觀察 , 文明是包含特定基因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綜合體 。
法國歷史學家布羅代爾認為 , 文明對應著特定地理區域內的人類社會 , 有自己的人口和經濟生活 , 有共同的集體心態 , 即具有共同的價值觀、思維方式 , 以及由此主導的行為方式 。 德國歷史學家斯賓格勒和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都將文明視為歷史研究的基本單位 , 湯因比提出:“能夠予以認識的歷史研究單位既不是一個民族國家 , 也不是人類整體 , 而是我們稱之為一個社會的人們的某個群體”——即文明 。 美國學者亨廷頓同樣認為“文明是一個最廣泛的文化實體”;“文明是對人最高的文化歸類 , 是人們文化認同的最廣范圍” 。 這些學者均將人類社會劃分為多個文明體進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