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保姆雇傭合同協議書 雇主與家政保姆合同

【家政保姆雇傭合同協議書 雇主與家政保姆合同】如何處置 , 保姆有2種選擇
第1種是純做保姆,雇主不同意走人 。在城市40幾歲失業女工或50歲剛退休女工養老金少,農村進城中年婦女沒有什么技能,做保姆不僅掙工資,而且包吃包住,是不錯的選擇 。并且保姆需求量大 , 市場廣闊 。離休老干部年己9旬 , 市縣級退休或企事業高管退休,收入上萬 , 私企個體老板不差錢 , 有條件用錢買服務 。雇主身體狀況分3種情況:第1種是窩拉窩尿的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保姆費要高,一般家庭雇不起 。第2種是生活能半自理的,保姆費也不低,一般家庭勉強能雇人 。第3種情況是生活能自理,喪偶或離異 。不會做飯,寂寞孤獨的 。他們養老金不高,但保姆費相對來說也低,也能雇得起 。
做保姆我認為有這么幾項:1,一日三餐 。2,打掃衛生 。3 , 洗衣服 。4,護理病人 。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不會再提與保姆同居 。生活半自理的人喪偶或離異有可能提與保姆同居但很少 。只有那種生活能完全自理,喪偶或離異,找保姆是為了找伴的人 , 才有可能提與保姆同居 。
以往的《婚姻法》,現在的巜民法典》早已沒有"非法同居"一說了 。所說同居就是不領結婚證的男女在一起共同生活 。
人的想法不一樣,有的保姆我只做保姆,掙光明正大的勞務費 。額外增加服務項目,覺得與保姆的身份不相符,不同意雇主同居的要求,寧肯不在這家做保姆走人 。
第2種選擇 。同是單身,一邊做保姆,一邊同居,多領工資,認為這沒有啥 , 只要雙方愿意未嘗不可 ?,F在是有錢難買愿意 。
我的觀點是保姆就是保姆,名正言順 。找老伴就領證,合法的婚姻正常的夫妻生活,受法律保護 。當然人家既以保姆身份與雇主同居,我們也無權干涉,也沒必要干涉 。這是人家的選擇,閑著別管這閑事 。
偽命題!沒有任何老人去強迫保姆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 。只能說是你情我愿!都是成年人了,你不同意,他能得逞嗎?為了她的需求 , 為了他的需要,各取所需,抱團取暖,這本身就無可厚非!為了老人晚年的幸福,為了保姆們的生活所需,能否讓我們寬容一點,給他(她)們以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