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老板|魯迅也自費出書

舊時 , 文化人除向報刊社投寄稿件外 , 寫作者也有直接將書稿賣給書店、書鋪、書局的 。 書店、書局的老板都有編輯眼光與學識 , 并兼具商人頭腦;能獲利 , 才肯收稿、印刷、發售 。 不過 , 在上世紀30年代 , 書店老板還必須有點“警覺”——當時大街上時不時就有“狗子”出現 , 他們甚至會到店里嗅一嗅;某些進步書籍 , 特別是“涉共”的“紅書” , 大多數書店老板是不敢沾邊的 。
《魯迅書信集》第271頁 , 有1931年2月24日 , 先生給曹靖華的信 。 信中道:“兄之《鐵流》不知已譯好否?此書仍必當設法印出 。 ”可以肯定 , 魯迅先生預感到此類書籍出版困難 。 果不其然 , 到了五一節前 , 曹靖華將蘇聯文學代表作之一 , 綏拉菲莫維奇的長篇小說《鐵流》全部譯完 , 上海卻沒有一個書店、書局敢于接手承印發行 。 因為當時街上有“稽查人員”在尋嗅 , 此類書是在禁之例的 , 書商們是不想找這個麻煩的 。
朋友付辛苦之作不得出版 , 怎行?于是 , 魯迅自掏腰包拿出一千大洋 , 用了個實際上不存在的“三閑書屋”的名義 , 找家印刷廠 , 就把書印刷出版了 。 然后 , 全拿到魯迅的朋友、日本人開的內山書店 , 一本一本把1000冊《鐵流》全都售出 。 為了這事 , 魯迅還特意寫了風格獨特的廣告 , 介紹新書 。 他寫道:“本書屋以一千現洋 , 三個有閑 , 虛心紹介誠實譯作 , 重金禮聘校對老手 , 寧可折本關門 , 決不偷工減料 , 所以對于讀者 , 雖無什么獎金 , 但也決不欺騙的 。 ”此后 , 魯迅又把版權賣給另一書店 , 讓《鐵流》在北京出版;由此 , 進步書籍流向更多讀者手中 。
【書店老板|魯迅也自費出書】“三閑” , 據曹靖華回憶 , 這個“三閑書屋”是不存在的——實際上是魯迅、瞿秋白、曹靖華三個患難兄弟搞了回“自費出書” , 同時也表現了他們的純潔友誼與無私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