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如|持志如心痛,且看侃去花間草( 二 )


在王陽明看來 , 前一路徑是對后一路徑的干擾和損壞 , 去掉前者 , 后者方能呈現 。 “有所忿憤好樂則不得其正” , 因而變化氣質 , 去掉一己之私 , 將身心調適至高度平衡的狀態 , 才能復歸面對具體事物時那種本然的良性反饋的狀態 , 此即所謂“心之本體”;而其條例節目之呈現 , 便是所謂“天理” 。
王陽明對個體好惡的批判表明 , 其哲學并非相對主義 。 雖然 , 這一辯護工作到此并未完成 。 倘若其中的偶然性、相對主義的質素之消解 , 體現在對“觀花”“用草”的不同意圖所造成的評價之不穩定的批判上的話 , 那么這一理論的成立關聯于如下一點:在消除上述偶然之好惡之后 , 實有某種穩定的普遍秩序 。
然而 , 從“侃去花間草”的原文記載來看 , 對普遍秩序的辯護并未出現 。 相反 , 它是作為問答雙方的默許前提而存在的 , 對話的分歧僅在第二義上展開 , 即獲至那一理想狀態的具體途徑是什么 , 是“吾心即物理”還是“求理于外”;是“善惡在花草” , 還是“只在汝心” 。
因而 , 在王陽明那里 , “無善無惡”與“至善”并非不兼容 。 反而在今天 , 當上述對話的前提基礎失卻時 , 詮釋重心才發生了偏移與混淆 。
撇開主體之“心” , 而僅就花草而言 , 物無貴賤;而人心所具有的一觸即發的分別好惡能力 , 則是用之則見 , 舍之則藏 。 在王陽明哲學中 , 良知良能實有 , 而非假設 。
換言之 , 在個體化的好惡之外 , 每個人確乎都有一個普遍的、本然的反饋機制 , 正如“好好色、惡惡臭”那般 , 也確乎有一自然而然的是非好惡 , 此即所謂“誠意”“天理” , 所謂“心之本體” 。 如在“孺子入井”的情境中 , “惻隱之心”就是人之不容已的傾向 , 好比水往低處流一樣 , 因而又稱為“自然” , 其過程完全內在于主體 , 而非來自外力或者后天個體的意志 。 有惻隱之心是道德上的“好” , 反之則不善;在王陽明看來 , 這與賞花、用草時對花、草的評價有本質不同 。
一個是“汝心是好惡” , 一個是“天理合如此 , 本無私意作好作惡”;一個是偶然的、相對于個體的 , 一個是必然的、普遍于主體間的 。 前一種好惡隨境遇而起滅 , 去掉這種私意的好惡之后 , 并不是“無善無惡”的虛空 , 而是另一種好惡 , 即王陽明所謂“不作好惡 , 非是全無好惡 , 卻是無知覺的人” 。
如此 , “不動于氣 , 即無善無惡 , 是謂至善” 。 “無善無惡”指的是出自一己之私的好惡 , 而“無”是對這一機制的否定;與此相應 , “至善”指的是“天理合如此” , 是天然之機制自身所呈現的順逆或向背 。
在王陽明看來 , 出于“私意”的個體好惡因時而異 , 而出于“誠意”的是非善惡具有必然性 。 后一種好惡發生的可能性普遍于一切人 , 是人的本然狀態下的自然反應 , 也是人的理想狀態或完美狀態 。 “圣人”便是其例示 。
此外 , 正如《大學》所言 , “有所忿憤好樂則不得其正” , 對私意之消弭大體上為儒佛兩家所共有 , 這正是薛侃“佛氏亦無善無惡 , 何以異”問題的由來 。 王陽明回答:“圣人無善無惡 , 只是無有作好 , 無有作惡 , 不動于氣 。 然遵王之道 , 會其有極 , 便自一循天理 , 便有個裁成輔相 。 ”
在去掉私意之好惡之后 , 佛氏所見仍不出一己之知覺 , “一切都不管”;在王陽明看來 , 儒家所見則是人與萬物相感相通 , 好惡自然呈現 。 “吾心即物理” , 各種情境下所顯露的條理正是心之所以為“心”者 , 就其“主宰”義而言 , 又可說是“天下之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