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人出資買房離婚怎么分 里面的事情太復雜了

最近朋友遇到了一件事,她的房子是結婚后買的 , 還是她丈夫一個人出錢買的 , 現在兩個人要離婚,因為房子的事情鬧個不停 。她很想知道,婚后一人出資買房離婚怎么分?
這么說吧,這件事情的關鍵就是一個人出錢用的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 。
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購房后將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個人名下 , 由于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而發生所有權變化,所以目前通說認為在不存在其它影響所有權改變的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所購房屋僅是個人婚前財產的轉化形式 , 所以仍歸個人所有 。
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購房后將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 表明出資方在購房時曾經做出了與非出資方共有的贈與意思表示,且已經將房屋登記在了雙方的名下,所以房屋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

婚后一人出資買房離婚怎么分 里面的事情太復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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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購房后將房屋登記在非出資方名下,視為將個人財產贈與對方,故此類房屋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所以說 , 這里面的情況是比較復雜的,婚后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 , 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 并不會產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糾紛 。
婚后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于自己的財產,主要是看出錢的人是誰 , 以及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 。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 , 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說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 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單方出資買房,要先去公證處進行公證,有證明是個人財產 , 否則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楹箅p方出資買房的情況,無論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均視為共同財產,各占半數 。
不過也有一種例外,如果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房子屬于出資的一方所有 。
【婚后一人出資買房離婚怎么分 里面的事情太復雜了】需要注意的是,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比如一方在婚前辦理了個人財產公證,用這部分財產買的房,一般認為是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