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單位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這話怎么理解?

2022年4月12日 , 國家文物局有關司室在北京組織召開數字藏品有關情況座談會 , 針對數字藏品發展現狀 , 圍繞文博機構的公益屬性、數據安全、消費者權益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
【|“文博單位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這話怎么理解?】與會專家認為 , 近年來 , 文物數字化新技術、新方法、新業態不斷涌現 , 文博單位應積極推進文物信息資源開放共享 , 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 在文物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中 , 文博單位要堅持公益屬性 。 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正規授權方式利用文物資源進行合理的創新創作 , 以信息技術激發文物價值闡釋傳播 , 文博單位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要建立權責清晰、程序規范、統籌有力的管理制度 , 牢牢把握正確的意識形態導向 , 確保文物信息安全 。 消費者應選擇合理合法、健康有序的收藏方式 , 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 遠離因盲目炒作產生的風險 。
可以說 , 這是國家文物主管部門對社會上方興未艾的文物數字藏品這一文創新浪潮的正面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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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版的文物數字藏品在平臺上往往很快售罄
那么 , 什么是文物數字藏品?它跟去年剛剛流行起來的非同質化數字代幣(NFT)有什么區別?文物數字藏品看上去挺便宜的 , 普通人該如何消費和看待數字藏品呢?
數字藏品這個概念有點新 , 它跟NFT、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擴增現實等技術術語一起 , 在近一兩年內才開始大肆流行 。
數字藏品 , 按照最基本的解釋 , 就是利用區塊鏈技術 , 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 , 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 , 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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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藏品“長信宮燈”
2021年12月 , A先生在支付寶鯨探平臺上花19.9元搶購到一款河北博物院鎮院之寶“長信宮燈”的數字藏品 。 A先生可以在手機上從不同角度放大打量這件國寶 , 欣賞細節 , 獲取相關文物知識 , 還可以在社交平臺上分享搶購得手的快感——這件限量10000份的“長信宮燈”數字藏品在鯨探平臺上線后即刻售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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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博物館推出的文物數字藏品也都在平臺上受到了熱捧 , 幾乎款款都被秒殺 。 比如河南博物院的國寶“婦好鸮尊”、湖北省博物館鎮館之寶“越王勾踐劍”、南京博物總館的“虎形玉飾件”以及敦煌美術研究院推出的“敦煌飛天”和“九色鹿”付款碼皮膚等等 。
上述這些都是文物數字藏品 , 但它們卻并不是NFT 。 因為在發售平臺購買須知上明確寫道:數字藏品的版權由發行方或原創者擁有 , 除另行取得版權擁有者書面同意外 , 用戶不得將數字藏品用于任何商業用途 。 本商品源文件不支持本地下載 。 請勿對數字藏品進行炒作、場外交易、欺詐 , 或以任何其他非法方式進行使用 。
這樣 , 數字藏品就只有欣賞、研究、收藏和分享功能 , 等于是一款看得見、摸不著的數字文創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