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機制的構建路徑

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機制的構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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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機制的構建路徑

職業教育法制創新是指對職業教育的設立、變更和廢除進行創新的建設活動 。 因此 , 政府在立法過程中積極吸收校企合作的實際成果 , 結合就業促進法、職業教育法等現行法律 , 盡快完成《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法》的制定 , 盡快以法律形式確定各種合作規范 。

校企合作既有“公益性”又有“市場性” , 政府應在校企合作中發揮主導作用 , 尤其是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 完善職業教育的扶持資金政策 , 確保職業教育辦學資金的充足 , 建立相應的教師津貼制度;制定職業教育附加稅政策 , 即從職工工資中提取2.5%作為職業教育經費 , 部分資金由政府統籌校企合作專項資金 。

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是學校與企業之間的一種跨境合作 。 在合作過程中 , 應遵循“工學合作”的基本原則 。 高職院校在開展教學工作的過程中 , 需要整合行業、行業和企業對教育的各種需求 , 創新學校的各種制度設計 , 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參與平臺 。 高職院校要制定科學的高職院校章程 , 制定明確的規范 , 確定企業在合作過程中的管理和實施細則 。 要深入分析各種合作理論 , 修訂和完善各種制度體系 , 加強職能院校的專業建設 , 為企業有效參與高職院校管理的各個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

【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機制的構建路徑】在政府的領導下 , 企業要積極與專業對口高職院校建立戰略合作聯盟 , 構建校企聯合辦學的新模式 。 即以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相關的高職院校特色專業群體為辦學載體 , 建立校企董事會領導下的二級學院 , 形成校企聯合辦學實體 , 增強校企合作教育的靈活性 。 此外 , 企業還應設立專項資金 , 確保企業與學校合作的資金需求;建立高職院校教師企業移動工作站 , 共同開展科技研發;開展企業與校園的相關合作活動 , 搭建校企對接平臺 , 實現企業文化進入校園和課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