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淺談野釣的法律知識,牢底坐不穿但也夠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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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淺談野釣的法律知識,牢底坐不穿但也夠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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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淺談野釣的法律知識,牢底坐不穿但也夠判幾年

這幾年釣魚圈討論“牢底坐穿魚”、“漁具送溫暖釣法”的話題很多 , 意思就是有時候你釣到了不認識的魚吃了又發了視頻或者照片炫耀會“牢底坐穿” , 又或者是你在禁釣的地方或者用了不該用的漁具你的所有行頭都會被沒收 。

被起訴釣魚人并不少
事實上這樣的事情并不罕見 , 光去年一年因為釣魚被處罰的人全國就有數千例 , 只不過有的只是罰一兩百塊錢了事 , 而有的已經被判了一兩年 。 這幾年國家對于江河湖海的漁業資源管理越來越完善 , 從上到下各種法律法規層層加碼且動輒數十條 , 以及受到保護的魚類越來越多 , 相當多的人分不清楚或者不太了解 。

這條魚值50萬
這樣一來習慣了以往“粗放式”野釣的釣友們可就犯了難:不清楚到底何種釣法會違規違法 , 不曉得垂釣上來的魚到底能不能吃 。 當然還有更多的是知法犯法:那些被判刑或者被拘留的絕大多數都是投機心態 , 抱著僥幸心理姑且一試 , 接下來的情節就是管吃管住還送白金手鐲 。 從最近幾年的案例來看:最高一對夫妻被判7年和五年 , 最高罰款50萬 , 其他的基本都是拘留7日到不到兩年的刑期 。 說牢底坐穿可能有些夸張 , 但是一旦受過刑事處罰就會留下案底影響三代 , 僅僅是因為釣個魚的話花這么大代價真的是得不償失!
那么我們如何避免呢?其實這是兩條線 , 下面詳細解讀以及各種技巧分享——來自一個常年野釣從來沒有受到處罰的人的經驗和心得 。 不要以為這事和你沒有關系 , 只要你在野釣那么真的就有一定的風險!

避開風險
第一條線:不認識的別得瑟
這一條是針對“牢底坐穿魚”的 , 目前罰金最高、刑法最重的就是這一條 。 正確的做法就是:釣到自己不認識的魚直接放流就行了 , 即使是你認錯了把它認成其他可以吃的魚也沒有關系 , 只要你別嘚瑟那么也可以保平安 。 最怕的就是:釣上來之后 , 然后拍個照片炫耀 , 然后回家精心烹飪 , 最后還寫一點兒口感“心得” , 這樣的妥妥的會遭 , 至少罰款和拘留跑不掉 。 目前釣友們的反饋來看:只要你不認識、只要你沒有交易、只要你沒有炫耀 , 基本上都是批評教育 , 像樣的處罰都不會有 , 而那些被罰的九成九的都是因為得瑟 。
你不認識的魚不曉得到底是不是保護動物的沒有關系 , 默默地放了或者默默的…… 。 記住一句話“長的丑判得久 , 長得怪判得快 , 清道夫要除外” 。 當然 , 如果是清道夫、太陽魚、德州豹、鵲鱔等這些入侵物種隨便你怎么弄都行 , 最好是直接就地掩埋 , 聽說最近準備出臺放生外來物種入刑 , 也就是說釣起來這些還不能放回去 , 放回去會被處罰 。

胭脂魚一定要當心!
第二條線:禁釣的地方不要去 , 禁用漁具不要用
禁釣的地方一般都會在附近立有標識牌 , 如果看到禁止垂釣的地方那么你最好離遠一點去釣 , 沒有立牌子的地方大多數情況下你即使是掉了額 , 第一次看到你也是口頭教育或者是勸離 , 第二次或者多次看到你才會處罰 。 況且 , 你第一次就被處罰了 , 你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我不知道這里可不可以釣魚 , 我第一次來附近也沒有設立禁止垂釣的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