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朱安把自己得到的魯迅遺產贈與周海嬰,但周海嬰并不認朱安為母

魯迅在北平西三條有一套房子,他的母親周老太太和發妻朱安一直住在西三條的房子,一直到她們病逝。而許廣平和魯迅在上海同居生子,十年后(1936年),魯迅在上海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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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病逝時,財產并沒有分割,留在誰家里就由誰保管。魯迅在上海的東西由許廣平保管,在北平的東西由朱安保管,而魯迅的存款由誰保管就不用說了,反正朱安和魯迅的母親周老太太都沒有得到。許廣平派人向朱安要魯迅版權,朱安把魯迅版權委托給許廣平,協議許廣平給朱安及周老太太寄錢,后來許廣平以入獄及郵路斷絕不給朱安寄錢,這段時間大約是在1941年開始,有三年左右,這三年朱安已經過得山窮水盡了,她給魯迅友人內山完造的信中說:“只好典賣釵裙,黯自彌補……?!?br /> 朱安!朱安把自己得到的魯迅遺產贈與周海嬰,但周海嬰并不認朱安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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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朱安想賣掉魯迅藏書,許廣平反對,并在報紙上委托律師發表聲明,后來雙方又定下協議,朱安不賣魯迅藏書,她的養老由許廣平負責。這等于是朱安雖然掌握在魯迅在北平的房子和藏書,但是她不能變賣,因為許廣平不同意。這遺產有等于沒有,朱安得到的權益就是住著北平的房子,不用付房租倒是真的。許廣平給朱安寄的生活費并不多,她在信中還問過朱安最低生活需要多少錢,可見她是按生活最低標準給朱安寄錢的。【 朱安!朱安把自己得到的魯迅遺產贈與周海嬰,但周海嬰并不認朱安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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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和周海嬰(魯迅和許廣平的兒子)是沒有見過面的,但是朱安和許廣平見過面,她們兩個見面時,魯迅和周老太太已經離世。見面的原因是為了處理魯迅的遺產。許廣平來到北平西三條(朱安住所)整理魯迅遺物,這時朱安的健康已日益惡化,朱安明白自己的時日不多,就在許廣平即將返上海時,交待了她的遺產問題,把她的遺產贈與了周海嬰。朱安在1946年11月與周海嬰的法定代理人許廣平簽署了一份《贈與契約》:“周樹人公(魯迅先生)遺產業經周朱氏與周淵分割無異,周朱氏所得北平宮門口西三條胡同21號房產地基以及其他房產書籍用具出版權等一切周樹人公遺留動產與不動產之一部情愿贈與周淵,周淵及其法定代理人許廣平允諾接受并承認周朱氏生養死葬之一切費用責任。為免日后糾紛,特立此約為據?!?br /> 朱安!朱安把自己得到的魯迅遺產贈與周海嬰,但周海嬰并不認朱安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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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淵是周建人給周海嬰起的化名。周朱氏是指朱安。注意,魯迅的遺產繼承人只有朱安和周海嬰,沒有許廣平的份,許廣平在法律上不是魯迅的親人,她沒有分割魯迅遺產的權利,只能替兒子代管。)這等于是朱安得到的魯迅遺產她沒有享受過,又完璧歸趙給了許廣平母子。朱安是把周海嬰當兒子看的,而周海嬰并沒把朱安當母親。周海嬰不但一生沒有和朱安見過面,而且不認朱安為母,向外人提起朱安就是“朱安女士”,連朱安是魯迅妻子都不承認。而魯迅的二弟周作人承認朱安是嫂子,還引起周海嬰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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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把周海嬰當兒子,只是自作多情,對方并不承認。其實朱安可以依靠魯迅遺產過得很好,賣掉魯迅藏書和遺物,給自己過繼一個周家侄子當兒子,過上寬裕的生活。如果許廣平不同意,要跟朱安打官司的話,朱安就奉陪到底??墒侵彀矝]有這樣做,她在魯迅病故后,活得很貧窮很艱難,雖有魯迅遺產卻不能變賣,最后還是留給了許廣平和魯迅的兒子。1947年6月,朱安病逝,結束了貧窮孤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