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招聘無資格鏟車司機發生事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化隆|招聘無資格鏟車司機發生事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化隆|招聘無資格鏟車司機發生事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安全責任事故犯罪的典型罪名 , 在經歷了立法變革和30年的刑事司法實踐 , 尤為突出的是犯罪主體 , 由特殊主體發展為一般主體的變化 。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 從嚴密刑事法網 , 更好地預防和控制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的角度出發 , 單位也應當成為我國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 。
網友咨詢:
張某在經營一搬運公司期間 , 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 雇傭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李某駕駛未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的叉車 , 且未對李某進行安全作業培訓 。
11月17日16時許 , 李某駕駛該叉車在工地運送鋼板時操作不當 , 叉車發生側翻致其被壓 , 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
經丹陽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檢驗認定 , 李某符合胸部遭重物擠壓后致胸腹部擠壓綜合征死亡 。
經丹陽市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組認定 , 張某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
張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 , 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 , 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 , 自愿接受處罰 , 并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損失 。
張某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云南溪南律師事務所朱長東律師解答:
張某經營搬運公司 , 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 雇傭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李某駕駛未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的叉車 , 且未對李某進行安全作業培訓 。 且對于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 其行為已經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 應依法受到懲處 。
朱長東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 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