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裁判規則 籃球裁判規則及手勢

小伙伴們好,最近小編發現有諸多的小伙伴們對于籃球裁判規則這個都頗為感興趣的,那么小編今天就來為大家梳理下具體的一些信息一起來看看吧 。

籃球裁判規則 籃球裁判規則及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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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垂直原則 。在比賽中,每個選手都有權占據場上任何未被對方選手占據的位置(圓柱體) 。
2、這個原理保護了一個玩家所占據的地面空間,以及他在這個空間垂直跳躍時,他上方的空間 。一旦一名球員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并與建立了自己的垂直位置(圓柱)的對方球員發生身體接觸,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的球員就要對這種接觸負責 。防守者垂直離開地面(在他的圓筒里)或在他自己的圓筒里伸展他的手和胳膊在他上面,沒有處罰 。
3、無論是地面還是空中的違法者都不應以下列方式接觸處于合法防御位置的防御者 。
4、阻止 。攔網是一種非法的身體接觸,阻止對方隊員持球或不持球 。如果試圖掩護的球員在移動過程中與靜止或后退的對方球員發生接觸,掩護球員將被罰一次攔網犯規 。如果一名球員無視球,面對對方球員,并隨著對方球員的移動而移動自己的位置,除非涉及其他因素,否則發生的任何接觸都由他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含有其他因素”,是指被覆蓋的隊員故意推、撞、拉人 。當一名球員在場上占據一個位置時,他將手臂或肘部伸出他的圓柱體是合法的,但當對方球員試圖通過時,他們必須移動到他的圓柱體內 。如果手臂或肘部在他的圓柱體外面并接觸到,那就是阻擋或拉扯 。
5、用手和/或手臂觸摸對方隊員 。用手觸摸對方隊員本身可能不算犯規 。裁判要判斷造成接觸的球員是否獲得了不正當利益 。如果一名球員造成的接觸以任何方式限制了對方球員的移動自由,這種接觸就是犯規 。當防守者處于防守位置,手或手臂放在有球或無球的對方身上并保持接觸阻礙其前進時,就發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臂 。無論有沒有球,反復觸摸或“戳”對方隊員都是犯規的,因為這會導致粗野的比賽 。
【籃球裁判規則 籃球裁判規則及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