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想發“文物財”,盜墓賊一伸手便被捉

曲阜防山墓葬群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對于研究周代特別是春秋時期魯國的葬制及隨葬習俗具有重要的價值 。 可有些人卻顧不得那么多 , 珍貴的文物在他們眼中只能與錢財劃等號 , 于是動起發“文物財”的歪心思 , 后果可想而知 。
案情回顧
曲阜市|想發“文物財”,盜墓賊一伸手便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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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發和王永發是發小 , 2020年11月 , 二人結識了孫鳴 , 聽聞孫鳴正籌謀著盜掘古墓的事宜 , 墓里值錢的東西不少 , 若成事了能大賺一筆 , 二人便答應了 。
2021年4月 , 三人又找了幾個幫手 , 共同居住在王永發租的房子里籌備商議 , 等待合適時機 。 這期間 , 王大發幾人先后兩次到墓葬群附近踩點 , 第二次踩點時險些被工作人員抓獲 , 匆匆逃離 。
這次的驚險經歷并沒有給他們敲響警鐘 , 消停5天后 , 孫鳴便安排幾人實施盜墓行動 。 到達墓葬群后 , 按照事先計劃 , 王大發負責望風 , 其余幾人負責打洞、將挖掘的土轉移 。 動手沒多久 , 值班人員便發現了這邊的動靜 。 隨后 , 警察趕到現場將王大發當場抓獲 , 其他人趁機逃跑 , 現已由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
2021年6月 , 曲阜市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了王大發 。 同年10月 , 經曲阜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 王大發以盜掘古墓葬罪被曲阜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 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
(以上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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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 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 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
檢察官有話說
古墓葬是中華文明的珍貴記號 , 蘊含著豐富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 保護好它們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 為滿足一己私欲私自盜掘古墓葬 , 會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
來源:曲阜檢察
作者:王潔、顏海鳳
編輯:樊錦悅
【曲阜市|想發“文物財”,盜墓賊一伸手便被捉】【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