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膩!大坑!火爆的“一口價”黃金,竟暗藏貓膩?(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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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區消保委在調查中發現,中國珠寶、中國黃金、老鳳祥部分門店“一口價”足金首飾沒有標明克重。此外,周大福、周大生、六福、亞一金店等8家黃金飾品店關于“一口價”換購產品的增值服務,僅限于口頭告知消費者,在消費者換購時容易引發不滿和投訴。
貓膩!大坑!火爆的“一口價”黃金,竟暗藏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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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法律與監督部副主任 楊昀:不能因為是“一口價”商品,所以這件黃金飾品有多少克就不明示了,這屬于經營者在法定義務的履行上是有重大瑕疵的。
貓膩!大坑!火爆的“一口價”黃金,竟暗藏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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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一定要對黃金首飾的重量、成色等多方了解,理性消費,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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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管敏正:如果“一口價”去換黃金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合同是不能以欺詐方式實施的,買到以后什么都不知道,結果拿過來打了一個悶包,這里面有問題,實際上這個合同法律上叫可撤銷合同。
轉自:央視財經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