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京劇與新詩

【格律|京劇與新詩】各類藝術之間是相通的 , 它們的基本規律是相似的 , 相互借鑒很有必要 , 彼此溝通常有獲益 。
我喜歡新詩 , 也寫新詩;我喜歡京劇 , 也唱京劇 。 乍一看 , 這二者之間沒有什么聯系——其實不然 , 我從中得到了有趣的啟發 。
新詩百年 , 在建立格律與保持自由的問題上一直爭論不休 , 兩種主張各有道理 , 無法定論 。 我從京劇唱腔的板式中受到了啟發 , 從而堅定了對新詩“格律與自由必須共存”的主張 。
京劇的音樂是由兩大類的板式共同構成的 , 二者互補著 , 共存著 , 融合著 , 銜接著 , 交替著 , 分別表現著、豐富著人物的性格與情緒 。 一類是原板、慢板、快板、流水、二六、南梆子、高撥子等 , 它們都是既有旋律又有節奏的 , 所謂有板有眼 , 不能錯亂 , 就像是詩的格律和格律的詩;一類是導板、散板、搖板、哭頭等 , 它們只講旋律 , 注重氣韻 , 而不講節奏 , 就像是自由的詩和詩的自由 。
中國的新詩在形式問題上 , 應當向京劇的板式學習 。 京劇曾被稱為“國劇”不是偶然的 , 新詩至今離“國詩”還那么遙遠也就是必然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