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是什么 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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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如下 。
1、50年和70年本質的區別是對應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性質不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的法律后果不同 。
【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是什么 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簡述】2、對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物權法》規定實行自動續期制度 。
3、住宅以外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想要續期的 , 需要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未申請續期或者續期申請未獲批準的 , 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