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務指南 法律援助中心援助范圍( 五 )


擴展資料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四條 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
(一)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法律援助條例》
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2019修訂)第一條 為促進和規范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據《法律援助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本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四條 市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 。
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 。
市、區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和監督法律援助實施活動 。第五條 市律師協會按照律師協會章程對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 。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支持和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組織和老齡工作委員會為維護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開展法律援助活動 。第六條 法律援助經費應當??顚S?,并接受財政、審計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
法律援助經費包括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經費、辦公經費和法律援助業務經費 。其中,法律援助業務經費包括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補貼以及宣傳、培訓、翻譯、鑒定、案件質量評估等經常性專項經費 。
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補貼應當按照本市補貼標準據實支付 。第七條 每年11月9日為本市法律援助宣傳日 。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在法律援助宣傳日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 。第八條 市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法律援助服務信息系統,對法律援助服務實行全程動態信息化管理 。
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通報機制,向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及時通報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接收、辦理情況以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情況 。
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制定全市統一的法律援助申請指南,載明法律援助機構的地址、聯系方式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申請條件、申請程序、所需材料清單等信息,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鼓勵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個人以捐贈的形式資助法律援助事業 。
依法設立的法律援助基金會可以接受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的捐贈 。法律援助基金會應當依照章程的規定使用捐贈資金,向社會公開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并接受財政、審計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條 公民遇到法律問題或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請法律援助:
(一)所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在本市審理或者處理,或者本市戶籍人員所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在本市外審理或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