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漏洞 法律的漏洞2( 二 )


法律漏洞是指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使法律規定在內容上出現欠缺或不周密 , 從而造成法律適用的困難此外法律漏洞所存在的一些顯著特征也有助于我們更加深刻的了解它首先 , 法律漏洞是一種不完全性 , 現行法律對于當下發生的案件欠缺 。
不可否認 , 任何法律法規的制訂都存在著不完善的情況 , 在制訂法律的時候不可能吧所有的問題都考慮到 , 況且 , 現在 , 社會發展變化太快 , 這就造成法的滯后性法律都是人的主觀意志對客觀現象的反映 , 由于人的主觀意志總是存在 。
不是沒有法律意識 , 很多人鉆法律的漏洞是因為有利可圖他是非常有法律意識的 , 如果他沒有法律意識的話 , 他就不會去鉆法律漏洞了 , 你都不了解法律 , 你怎么知道他漏洞在哪呢這種人是知道哪件事情對的哪件事情不對的 。
法律漏洞源自于法律的概念和區分 , 由于人們對法律可以依照不同的標準作不同的劃分 , 與此相對應 , 對法律漏洞也可作不同的分類德國及我國臺灣學者對法律漏洞曾有如下分類制定法漏洞與習慣法漏洞自始漏洞與嗣后漏洞明知 。
法律漏洞也有稱法律缺失法律空白 , 是人們在談及法律話題時經常被提到的一個名詞或許正是因為使用的頻率很高 , 使人們對“”缺少繼續追問的意識筆者曾經了解到這樣的一個案例 , 其間涉及到了所謂法律漏洞的問題案例是這樣的某檢察院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