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后妃等級制度 清朝妃嬪制度(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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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時期后宮制度完備,詳細規定了后宮主位的稱謂 , 尊弟祖母為太皇太后,母為皇太后,同住慈寧宮 , 太妃、太嬪隨?。換屎缶又泄?,主內治;皇后以下設:皇貴妃1人 , 貴妃2人,妃4人,嬪6人,分居東西六宮,嬪以下有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隨皇貴妃等分居12宮 。

清朝的后妃等級制度 清朝妃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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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的冊立有三種:一是皇帝舉行大婚,迎娶皇后入宮,同時舉行冊立之禮;二是由皇貴妃、貴妃或妃嬪晉升而立的皇后;三是追封皇后 。冊封妃嬪的禮儀,與冊立皇后基本相同 。為了挑選妃嬪、充實后宮,清朝建立了選秀制度,分三年一次與一年一次兩種 。三年一次的選的是八旗中官員之女,選定后,備皇帝選擇妃嬪或為王、皇子指婚 。一年選一次的,是引選內務府所屬三旗一般人的女子 。所有年滿十三歲的都要經選閱,入宮后大部分是做宮女 。
【清朝的后妃等級制度 清朝妃嬪制度】